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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兑现,也是为给孩子正常学习生活提供保障,今后要适当探视沟通,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健康成长氛围,把钱用在孩子身上。”法官、调解员与一起离婚当事人说道。
近日,黔东南州黎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当事人双方一次性兑现全部抚养费,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执行风险,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黎平法院收到该案件后,调解中心法官和调解员立即联系了当事人吴某,并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经过背靠背沟通,了解到双方均无和好的意愿,但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存在争议。在调解过程中得知孩子现在跟随杨某生活,考虑到改变小孩生活和学习环境不利于其成长,法官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就抚养权和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小孩随杨某生活,吴某一次性支付小孩年满十八周岁的抚养费10万余元,吴某享有探视权。该款当场全部兑现。
据介绍,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涉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时,黎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出发,妥善化解纠纷。
法条链接: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对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双方存在争议的,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原则来决定。如果子女年满八周岁,就应当尊重子女的选择。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景雄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 蒋孟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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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23 0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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