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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今报
男青年施慕打着赤膊在一家音响体验室的包厢里熬夜唱歌跳舞饮酒,在朋友们陆续离去后,他仍独自留在包厢里休息,直至次日被人发现猝死在包厢中。事后,施慕的父母诉至法院,向事发场所的老板索赔。
谁该对施慕的猝死负责?这起发生在柳州的案件,因前不久被广西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十佳百优案例”,再次受到关注。
男子娱乐后猝死包厢引发百万索赔
2020年9月7日晚上,29岁男子施慕和吴优、宋智兴一起,来到柳州市瑞龙路一家音响体验室唱歌喝酒。后来,聚会者相继离开,最后留下施慕独自留在包厢内。次日中午,该音响体验室的工作人员发现仍独自留在包厢里的施慕情况异常,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检查确认,施慕已经死亡。
同年10月,施慕的父母将涉事音响体验室的经营者谭恒,以及当晚与施慕在一起唱歌饮酒的吴优、宋智兴诉至柳南区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支付死亡赔偿金、治疗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21.9万余元。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此次唱歌饮酒娱乐活动从2020年9月7日晚上一直持续至次日清晨。涉事场所经营者谭恒出示的11段录像视频显示,施慕在音响体验室的包厢内一直是裸露着上半身唱歌饮酒。
法院认定双方已形成服务合同关系
死者的家人在庭审中提出,涉事音响体验室没有办理合法经营证照,属违法经营。并且其通宵经营,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侵犯了施慕的合法权益,造成他的猝死。为此,要求该音响体验室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音响体验室老板谭恒则认为,该音响体验室是私人会所,不对外营业,只是自己和朋友娱乐的场所。施慕作为成年人,没有合理控制饮酒,对自身死亡存在过错,他人不应该承担其死亡的赔偿责任。
柳南法院审理后认为,向不特定的人以收费方式提供娱乐场所的行为,应认定为消费服务行为。虽然费用由吴优支付,但朋友之间请客消费是正常现象,应视为施慕的消费费用已由吴优代付。施慕与谭恒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
庭上,施慕父母不要求吴优、宋智兴承担责任,法院予以准许。
涉事场所因未尽到义务被判赔7万余元
柳南法院还认为,施慕一直裸露上半身唱歌饮酒,从晚上持续到次日清晨。在熬夜娱乐及未有衣物保暖的情况下,可以预见有产生身体不良反应的风险。施慕本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将自身陷入风险,最后造成死亡,应是他自身的主要过错导致。
谭恒作为音响体验室的所有者及管理者,应对在场所内消费娱乐的人员尽到一定的管理和照看义务。谭恒自认先行离开,仅口头叮嘱员工照看施慕。施慕独自裸露上身躺在包厢里,没得到任何衣物遮盖保暖,贻误了救治时机。谭恒因此没有尽到适当的管理、照看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对于施慕的死亡,谭恒应负10%的赔偿责任。
经法院核算,因施慕的死亡产生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丧葬费、交通费合计73万余元。柳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谭恒向施慕父母赔偿7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施慕父母不服上诉,请求改判谭恒承担40%的责任,赔偿30万余元。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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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娱乐场所中,消费者在日常繁忙工作之余放纵过度娱乐的情况在所难免,娱乐场所经营者有义务作出必要、具有期待可能性的防范措施以防止消费者在场所内受到侵害。
经营者除事前于醒目位置张贴相关危险提示的标语外,还应当具有一定的预防、控制过度娱乐的义务,比如通过服务员了解、及时劝阻过度娱乐行为,娱乐结束后防止过度娱乐者长期滞留无人看管的娱乐场所,必要时采取及时联系医生、警察等措施。
该案按照当事人各自过错划分赔偿责任,是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生动范例,为缓解“谁受伤谁有理”问题提供了有效的示范路径,既符合民法典有关公平责任的精神,又彰显了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导向。
今妹提醒
熬夜的危害
01
胃肠道问题
熬夜的人,剥夺了胃肠道休息的机会,导致消化性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功能性消化不良、腹胀、腹痛等。
02
诱发心脑血管疾病
熬夜时人处于紧张状态,得不到放松,造成血管收缩异常,血压比正常人高,容易诱发高血压或者加重病情。现在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率逐渐增多且越来越年轻化,常熬夜或是诱因之一。
03
提高患癌风险
熬夜会让内分泌激素水平紊乱,使得细胞代谢异常,影响人体细胞正常分裂,导致细胞突变,提高患癌风险。
04
夺走好视力
熬夜等于是超负荷用眼,对眼睛的伤害不仅仅是变成“熊猫黑眼圈”,更重要的是,长期熬夜、超负荷用眼,导致视力功能性减退。
05
失眠抑郁
熬夜伤身也伤神,许多年轻人晚上不睡,白天发困,出现神经衰弱等问题,严重的甚至会导致抑郁症的发生。
06
皮肤严重伤害
不规律的睡眠及压力,会影响内分泌代谢,造成皮肤水分流失,容易导致皱纹出现、皮肤暗淡、长暗疮、黑眼圈加重等,尤其是上完妆后情况会更糟。
熬夜真的无药可救了嘛!
以下几个小对策来帮你吖~
No.1
夜班后保障充分休息
每次夜班后应保证工作人员有一个相对较长的缓冲休息时间(2天),以便其恢复正常的作息。
建议在优化资源配置并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性劳动的熬夜加班。在排班时建议尽可能减少夜班次数或采用快速轮班制度及相对固定的班次,尽量避免让个体长期从事固定夜班工作。严格安排每个夜班人员的工作时间长度,最大可能地降低其疲劳程度。
No.2
三餐定时定量
应实行有规律的一日三餐,避免暴饮暴食和夜宵,减少快餐和零食。
饮食方式不规律,如经常不吃早餐,或三餐分配不均都可扰乱体内物质代谢。
可适当增加饮食中蔬菜、水果、坚果和橄榄油的摄入量。食盐摄入过多可引起口渴和刺激食欲并增加体重。
此外,饮茶具有减轻体重和降低体内脂肪储存、降低肝脏脂肪酸合成、抗氧化等多种功能。
No.3
坚持有氧训练,动起来!
每天的运动时间以晚餐后隔1小时进行为好。要消除多余脂肪,每次的有氧运动时间必须达半小时以上,在此之前常消耗的是糖而不是脂肪。运动频度取决于运动强度和每次运动持续的时间。
根据需要和功能状态,每周3~7次。每日运动可产生较好的训练效应。切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运动方式除步行、慢跑外,应增加有兴趣的不同种类的活动,可以避免因重复活动乏味而中断运动。
合理的运动有助于促进脂肪代谢。运动不足会加重脂肪肝的发展进程,严重者甚至影响肝功能;运动过度,轻则造成身体的疲劳感,重则可能加重病情,对进一步治疗不利。
运动疗法有许多种类,其中比较适合于脂肪肝治疗的是有氧训练。由于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工作特点、自身基础条件以及当前肝功能的情况各不相同,因而运动方案也各有不同,运动处方必须体现个性化。
综合|南国今报记者钟华
柳南法苑广西法治日报健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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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5-06 17: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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