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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外卖实物与商家宣传照片大相径庭时,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因外卖实物与宣传照片不符而引发的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而记者发现,大多数市民面对这个问题时,都会因为诉讼流程太过繁琐而选择妥协。
小潘是江津区一所高校的在读学生。今年4月5日凌晨,他通过某外卖平台在一家烧烤店下单点餐,消费金额为31元,订单中包含一份售价15元的鱼香肉丝。
图源 江津区人民法院
收到餐食后,小潘发现原本应是“主角”的鱼香肉丝,在这份餐食中却成了“配角”。菜品内容虽多了两个菜花和一根香肠,但这些额外的食材几乎占据了整个菜品的大部分位置,鱼香肉丝却没有多少,这与下单时商家展示的图片严重不符。
经过与外卖平台客服的沟通,小潘与烧烤店老板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不满并提出赔偿要求,遭到店老板拒绝。
小潘认为,烧烤店的行为构成欺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小潘通过网络平台在某烧烤店点餐,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合同。小潘点餐时,收到的鱼香肉丝与商家在平台上展示的照片存在显著差异,且其中混杂占比较大的其他菜品,不符合一般消费者对该菜品的认知,故认定该烧烤店存在欺诈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据此,法院判决该烧烤店应向小潘支付三倍赔偿,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故认定为500元。
其实,外卖时拿到的食物和图片不相符的情况,并不是个案,但如果遇上了,作为一名消费者,你会如何处理呢?
针对这个问题,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10名市民。大部分人表示,偶尔确实会遇上这样的情况,会先尝尝食物,如果味道好,便将就吃;要是味道不好,就会跟老板沟通,提出退款或者重新送一份。要是遇上不讲理的卖家,大多数人也会自我妥协,吃个哑巴亏,再不点这家外卖。参与调查的市民都表示,一般不会选择诉讼维权,因为太繁琐。
其中,智女士表示,她知道有的商家会从网上找一些精美图片来引诱顾客,自己常吃的炒菜茄子烧豆角就是这种情况,经常送来的食物跟图片明显不符。
智女士称,自己主要会关注食材是否正确、味道是否可口,只要没有明显的“货不对板”,一般都不会再追究。要是两者都不满足,就会找商家询问情况,让其作出解释。
王同学则表示,遇上这种情况,还是会要求店家更换菜品或者申请退款。遇上店家态度恶劣拒绝售后的情况,会通过打差评表示自己的不满。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编辑:杨虹责编:林祺,周尚斗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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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10-10 17: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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