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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青海法治报
白天睡觉晚上出工的“神秘人”
川滇渝三地联手破获省级督办案件 20人落网 查扣价值20万元野生鱼
曾超 苏勇 唐万贵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庄上村里有这样一群人,白天在家睡大觉,夜晚则悄然出门……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这一线索,顺藤摸瓜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斩断了一条跨四川、云南、重庆三省(市),集捕、运、销一体的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共查扣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圆口铜鱼399尾、野生细鳞裂腹鱼3尾,涉案价值20.29万元。
白天睡觉的“神秘人”
2023年12日1日,为切实维护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西区公安分局与西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到西区格里坪镇庄上村开展节前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西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敏见前来参加活动的群众较少,也没看见自己认识的村民李某某、胡某某等人,便向村干部询问原因。
一村民说:“李某某、胡某某白天在家睡大觉,晚上才出去。”
“他们是夜间工种?”“听说是做生意。”晚上做生意?这番对话引起了西区公安分局民警的警惕和重视。民警随即对李某某、胡某某等人的行踪展开调查。民警经过摸排调查,获悉李某某、胡某某等人多次利用夜间在金沙江流域攀枝花市西区段及云南段非法捕捞野生鱼,随后将捕捞的野生鱼贩卖到攀枝花市及重庆市等地。李某某等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捕捞国家级野生鱼类
案情重大,攀枝花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2023年12月4日,西区公安分局抽调民警成立“12·01”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专案组对此案展开详细侦查,此案随后被列为省级督办案件。
经民警侦查了解到,2024年1月8日,家住重庆市潼南区的秦某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家住攀枝花市西区外号“华仔”的胡某某。秦某某告诉胡某某想高价购买野生圆口铜鱼(别名:胡子鱼、水米子),谈好以每公斤65元的价格进行买卖。随后,胡某某找到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吕某某,经商量,两人达成同捕同卖平分的约定。接着,胡某某又电话邀约同村村民李某某、胡某、胡某明三人,一起到丽江市玉龙县三江口位置去捕捞圆口铜鱼。李某某、胡某某等人相继应约前往。当天晚上,李某某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载上胡某、胡某明二人,带上流刺网、橡皮船、鱼护头灯等捕捞工具,从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庄上村出发,前往玉龙县梨园水电站坝基下金沙江河段(三江口)。1月9日19时许,李某某等3人到达与捕捞流域当地村民吕某某、吕某汇合后,在吕某某、吕某的帮助下,3人当日夜间在三江口金沙江里下网捕捞圆口铜鱼50余公斤。
1月10日18时许,胡某某驾驶一辆长安小货车与李某某、胡某、胡某明汇合,4人再次来到三江口金沙江里非法下网捕捞圆口铜鱼50余公斤。
1月11日15时许,秦某某等人驾车从重庆市赶到庄上村分别以小的圆口铜鱼每公斤40元、大的圆口铜鱼每公斤45元的价格,买走胡某某等人非法捕捞的所有野生鱼。当天晚间,李某某等人将非法获得的赃款27660元全部分掉。
三地警方联动斩断犯罪链
专案组民警在查实秦某某等人犯罪经过后,随即将案情向丽江市公安局、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公安分局进行了通报。
1月16日,西区公安分局与两江新区公安分局食药环支队同时行动。当天上午,西区公安分局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赶赴庄上村抓获李某某、胡某某、胡某等人,另一路民警赶赴丽江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吕某某、吕某等人抓获。与此同时,当秦某某等人驾车将所购野生圆口铜鱼运回重庆市贩卖时,被两江新区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查获145.85公斤(399尾)圆口铜鱼。
1月26日,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将这批圆口铜鱼送检。经鉴定,这批鲤形目鲤科圆口铜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价值19.95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胡某某等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截至记者发稿时,西区公安分局已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0人。2月4日,李某某、胡某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经西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已移送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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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29 05: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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