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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德州日报
我市印发《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
引育并举 打造教育领军人才梯队
本报讯(记者 董天力)近日,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召开,邀请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解读《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制定,共包括5章、22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工程实施的依据、层级、原则、遴选范围、遴选方式及实施单位等内容。第二章标准条件,明确了申报人选的基本条件和参评条件,既突出教师成长的过程性要素,又突出教育教学成绩等结果性要素。第三章遴选程序,明确本地培养人选的遴选周期数量、申报评审流程,以及市外引进人选的申报流程。第四章管理考核,明确了管理期限、待遇保障、每个层次在管理期内的责任与义务、年度考核等,各层级人选在培养期内需要履行和承担的责任义务等。第五章附则,明确了文件的解释权和施行日期、执行期等。
《实施细则》主要有3方面特点。一是突出梯次培养,梯次设置德州市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德州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大德名师4个层次,着力构建层次分明、引育精准、发展有序、引领有力的教育领军人才梯队,引导各类人才自我加压、自我充电、自我超越。二是突出引育并举,在政策支持覆盖上,既设置了本地培养人选的申报遴选渠道,也明确了市外引进人选的论证认定方式,实现对人才的引育并举、聚用结合。三是突出实绩导向,坚持“破立并行”,在评审认定环节把教育教学业绩、学术研究等取得成果作为人选评定的重要依据;强化入选人才的管理考核,分类别设定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人才培养、学习进修等方面的任务,避免重评轻管、一评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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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18 11: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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