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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连云港日报
胡伟(市人大代表,赣榆区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筹)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不断深入,因相关管理环节不规范、衔接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屡见不鲜,导致群众、相关单位或企业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群众的安全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给相关单位或企业的后续融资、经营等相关工作带来不便。不论是从群众利益还是从安全生产角度来讲,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鉴于此,建议:
由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市领导挂牌督战会办;市及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法院、住建、行政审批、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建立会审机制,符合条件的限时解决,不符合条件的,尤其是涉及安全问题的,抓紧处置,避免发生安全生产问题;重难点问题,提请市政府或县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一事一议”会商解决;市级层面加强调度督办,不能直接交由某个部门或具体业务科室人员办理,避免延误。
历史遗留问题大多是前任官员所留,“新官”上任后,对于一些烂摊子或矛盾问题,有些领导干部易选择回避、抵触、敷衍了事,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公信力。市委、市政府要督促各类问题项目的主管部门、主管县区以及基层的主管乡镇或单位主动作为、限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申报工作,“新官”要理“旧事”,对于拖拉不办、搁置不理的干部,要暂缓调整提拔使用。
历史遗留问题大多数是不符合相关流程的,在解决处理上需要一定担当,既要求申报主体要主动作为担当,也要求审批部门、审批人员勇于担当,市委市政府要给担当人担当,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不能帮别人解决了麻烦,然后变成自己的麻烦。
此外,要全面清查各历史阶段、各种类型的历史遗留问题,并分年代、分类型进行整理汇总,建立历史遗留问题数据库,要做到“发现一宗增加一宗,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对相关问题进行全流程、动态化跟踪督办。
伏广进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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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08 10: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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