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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青海法治报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陈雪薇
移动通信基站是无线通信不可缺少的设施,但往往因其位置偏僻且无人值守而容易被有心之人盯上,从而被盗。近日,西宁市公安局南川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工地附近移动通信基站主板“载频”被盗。南川公安分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24小时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大洋,并在其家中阳台查获移动通信基站主板“载频”(通信公司传输信号设备)2块,涉案价值12万元。
手机信号差
竟牵出盗窃案
您有过手机信号在一段时间内突然变差,平时在家看视频、打游戏都顺畅自如的手机,突然接收不到信息的情况吗?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那么,就需要提高警惕了,有可能是您家的信号被“偷”了!
3月初,南川工业园区青海康铭医院附近居民的手机信号隔三差五就会变得很差,大家甚至连电话都打不出去。刚开始,大家觉得可能是自己手机的问题,但一连好几天都这样,关机重启也没用。大家互相交流才发现,很多人都遇到了手机信号变差的情况,于是他们纷纷给联通公司的客服打电话询问。联通公司工作人员也觉得很奇怪,一向稳定的信号怎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
正当联通公司理不清头绪的时候,辖区发生的一起盗窃案让民警思索起来……
3月15日,南川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接到辖区青海康铭医院附近工地的工人报案称,工地附近基站的移动通信基站主板“载频”被盗,价值12万元。
移动通信基站是无线电台站的一种形式,是指在一定的无线电覆盖区中,通过移动通信交换中心,与移动电话终端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信电台。基站会让手机到哪儿都有信号,都能通上电话、发出信息。而工地丢失的基站主板“载频”则是基站里面的一个功能模块,主要负责处理信号的调制和解调,它的丢失会导致手机信号变差甚至搜索不到信号。
办案民警立即觉察到移动通信基站主板“载频”被盗应该就是导致附近居民手机信号变差的原因,于是,第一时间展开调查。
分析排查
精准锁定犯罪嫌疑人
接警后,南川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出动。办案民警调取了青海康铭医院周边的监控视频进行分析排查。同时,刑侦大队迅速组织民警通过走访群众、排查小区进出车辆等方式开展调查工作。
由于基站地理位置偏僻,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又是在深夜,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困难。为尽快侦破此案,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办案民警对案发现场开展了细致入微的勘查。在办案过程中,办案民警意识到,盗窃基站设备配件应该是一项“技术活”,如不具备相关技术,或者对基站没有一定的了解,就很容易在盗窃时将相关设备损坏,因此,警方在排查犯罪嫌疑人的工作中,又增加了有通信相关工作经验的参考选项。
最终,办案民警顺藤摸瓜,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大洋。
一举抓获
原来是惯犯
经查,原来犯罪嫌疑人大洋是惯犯。早在2008年,他就曾因盗窃电缆线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21年,因再次盗窃通信设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于2023年6月出狱。此次将其抓获归案后,针对其有前科的背景,民警细致梳理所掌握的证据,重新制定讯问方案。最终,在证据面前,大洋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去年出狱后,大洋整天无所事事,在一次浏览购物平台时,看到有收购移动通信基站主板的信息,于是,原本就从事过通信设备相关工作的大洋瞬间就心动了,因为他知道通信设备很值钱,再加上目前没有工作,无固定收入,他便再次动了偷通信设备的心思。
由于没有想好应该在哪里实施偷窃,他便一直没有动手。直到今年3月,大洋开车经过青海康铭医院,一眼就看到了位于医院对面的移动通信基站,他将车停在附近,下车踩点。大洋发现基站的箱门并没有上锁,附近也无专人看管,便想着乘晚上没人的时候,把里面的移动通信基站主板“载频”偷走。当晚,他便利用自己提前准备好的螺丝刀,熟练地将两块价值12万元的移动通信基站主板“载频”卸下。
至此,青海康铭医院附近居民手机信号变差的谜题终于解开了。目前,犯罪嫌疑人大洋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中人名为化名)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因此,等待大洋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也在此提醒相关通信部门,对于处于偏僻地段的通信设备一定要加强巡视,安装必要的安防设备,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记者手记:
盗窃、破坏通信设备国法不容
近年来,盗窃、破坏通信设备案件呈上升态势,严重危害了国家通信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西宁市公安局南川工业园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南海告诉记者,在本案中,有一点需要明确,就是盗窃、破坏通信设备并不只是单纯的盗窃罪,因为盗窃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公私财产权益,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4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盗窃、破坏通信设备,国法不容,切莫因为一时的贪念,葬送了自己的前程,遵纪守法、勤劳致富才是人生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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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3-22 05: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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