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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关门上锁的足浴店
为何每天人来人往?
大巴车上下来的男男女女
都在里面做什么?
上海松江警方
敏锐察觉到这一异样
通过明查暗访
发现竟是诈骗团伙
借地聚集
非法牟利
今年3月中旬开始
松江公安分局城中路派出所
辖区内一家关停的足浴店内
每天有大量人员聚集
民警注意到此事后
上门进行暗访
发现是“运营商工作人员”
在此组织办卡活动
只要办卡
就可得20-30元福利红包
蹊跷的是
每一个办完卡的客户
并不会将卡带走
而是直接留给了
“运营商工作人员”
民警表明身份后
“工作人员”才将办好的电话卡
递给客户
民警察觉到
这可能是一个
涉嫌非法买卖电话卡的团伙
遂将现场“工作人员”
全部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当晚
民警连夜对在场主要工作人员
和带头客户进行逐一询问
厘清了该团伙的作案手法
原来
李某、袁某、肖某
是某运营商的外包人员
平日会承接推广电话卡等任务
若电话卡后续有资金投入
他们则可以获得回报
可三人却动起了歪心思……
3月中旬至今
三人以兼职名义招揽他人
至一家废弃的足浴店内
办理“开通电话卡”业务
并将所有开通过的电话卡予以收购
每收一张电话卡就给客户25元“报酬”
至今已买卖各类电话卡近百张
而来此“找兼职”的十余人
在外省兼职群内被兼职广告吸引
坐上“中介”准备的大巴士
跨省至上海松江
超量开通电话卡并出售
获利数十元到上百元不等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目前
李某等三人
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办理并出售电话卡的另十七人
因违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
警方提示
只要出借银行卡或手机卡就能获得好处费,乍听起来是笔无本买卖,但事实上该行为涉嫌违法,一旦参与其中就可能变成诈骗分子的“工具人”。
来源:警民直通车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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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29 15: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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