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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昭通日报
【有事要问】燃气经营者未对燃气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维护的如何处理?
【身边案例】小杨发现小区里的管道燃气安全警示标志被损坏,但燃气公司的人一直未来维修,小杨担心出安全事故,于是咨询,燃气经营者未对燃气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维护的如何处理?
【意衡律师解答】《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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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25 06: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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