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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极目新闻记者张盼通讯员潘梦欣姚学妍4月12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天门法院收到一个来自外省的包裹,里面是一封手写感谢信和一面锦旗,事情源于不久前一起纠纷案件的妥善解决。
2023年1月起,从事服装经营的张某委托从事平面拍摄工作的刘某拍摄样衣广告图片,并按约定支付拍摄费用,一直合作顺利。直到同年6月、7月,刘某按张某要求拍摄了三次模特图和平铺图,张某支付7280元后,剩余拍摄款13400元便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多次讨要无果后,2024年刘某将张某告至天门法院。由于庭审中双方对付款方式和时间存在争议,案件承办法官马黎明询问了双方在2023年1月至5月的交易习惯,发现双方拍摄流程为张某向刘某提供样衣,双方确认件数、拍摄要求等,拍完后确认账单,张某支付拍摄款,刘某再将图片发给张某确认。双方对此交易习惯均表示认可。在仔细核对拍摄图片类型、件数、单价及双方交易习惯、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后,马黎明计算出剩余拍摄款为13400元无误。经过法官耐心讲解,张某承认了该事实。最终,通过审核证据材料和庭审查明的事实,法院判决张某向刘某支付剩余拍摄款13400元。收到判决书后,身在外地的刘某给马黎明打来电话表示感谢。“感谢信和锦旗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鼓励和认可,更是一种鞭策和期待。”马黎明在收到这份包裹后,表示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认真办理好每一件案件,解决好每一起纠纷,不辜负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深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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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3 14: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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