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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万多元的车位却付了12万多 市民质疑3万元服务费是否合理

类别:社会 发布时间:2023-12-15 20:25:00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他很纠结,买个车位,一个简单的交易行为,被服务什么了。

9万多元的车位 却支付了12多万元

杨先生今年36岁,2016年,他购买了西安市玄武东路上华远海蓝城小区五期的一套住宅,2018年6月,开发商开始销售地下车位,“当年售楼部营销造势很厉害,负一层车位十五六万,我买的是负二层的一个,总价是122274元。”

车位看好了,就到了支付环节。杨先生转给销售顾问首付款4万元,几天后,他给小区开发商西安唐明宫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尾款822274元。至于4万元为什么要给销售顾问,杨先生现在也记不清楚了,或许是他那时在忙,或许是对方直接问他要的。

当年8月,售楼部给了车位合同及发票等,这时,杨先生才发现,合同和发票上的车位价格是922274元,主体均为西安唐明宫置业有限公司。另外3万元,是一张收款收据,上面写着“服务费 车位号”,印章为“西安璟宽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

12月15日,杨先生回忆,他当时就觉得奇怪,也问过销售顾问,为什么要有3万元的服务费,可对方的回答模棱两可。2019年左右,小区其他购买车位的业主还因此维过权,均没有下文,“我认为开发商和销售方存在涉嫌欺骗、加价销售问题。此前的售楼部变成了餐饮,我们根本联系不上开发商。”

收据上的公司已注销 律师认为如无委托关系应退还多收的费用

杨先生提供的购买车位合同、发票以及3万元服务费的收款收据。还有他和销售顾问的聊天记录,当问到为什么要收3万元服务费时,销售顾问仅回复,“好几年了”。

15日,华商报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到,西安唐明宫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其公布的两个座机和服务电话,均无法接通。

而西安璟宽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已于2020年03月10日注销。

那么,买车位被收服务费,到底合适不?其实,不仅仅杨先生所在的小区存在这种情况,西安多个小区业主在购买车位时,都被收取了多余的费用。

1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了浐灞生态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称,这个业务不属于他们管辖。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务浐灞分局工作人员说,合同上写着多少钱,车位就是多少钱,多收的部分,其实就是被骗的部分,这不属于消费纠纷,建议当事人报警处理。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黄竞之律师分析,本案中存在性质不同的两种交易,分别是买卖合同与委托合同,其中,9万余元是车位购买费用,是基于买卖合同关系而产生的,另外3万元是基于委托合同而产生的服务费,但是,如果实际上杨先生并未委托西安璟宽城网络科技公司相关事宜,那么,双方之间未形成委托的合意,委托关系并未建立,但该公司却收取了相应的服务费用,显然缺乏依据,应当予以退还。

9万多元的车位却付了12万多 市民质疑3万元服务费是否合理

曾有业主网上留言反映买车位被多收费 市场监管部门回复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问题

不仅仅杨先生,华远海蓝城还有一位业主在网络上留言称,于2017年12月6日在西安市玄武东路华远海蓝城5期签订购买产权车位一个,共支付117900元,发现合同中体现的只有97900元,多支付两万元,他希望开发商退还多支出的两万元车位款。

2022年11月,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务浐灞分局回复称,网友反映的“在西安市玄武东路华远海蓝城5期签订购买产权车位”的合同售卖方为西安唐明宫置业有限公司。据该公司反映,客户在购买车位过程中,可以自主选择向该公司以销售备案价格直接购买并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也可以选择通过陕西三六五网络有限公司、陕西华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中介服务公司按照“交5千-2.8万抵2万-5.5万”等活动价格购买。

如果客户通过中介服务公司按照活动价格购买车位,销售公司与客户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金额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并向西安市房管局网签备案,销售公司按照合同价款向客户收取费用。同时,客户向中介服务公司支付居间服务费用,并由中介服务公司出具发票。

该销售公司表示,2018年以前购买其车位的客户,在向有关部门缴纳所购车位契税及大修基金时,均与合同价款一致。且以上情况,所有客户在认购车位中,均知晓知悉,并在《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中签字确认,不存在向客户多收车位款的问题。

根据以上情况,如果网友反映的“比合同多支付2万元”的情况属实,须提供向销售公司(开发商)支付的证明材料。如果网友反映的“比合同多支付2万元”属于向中介服务公司支付的居间服务费用,则不能要求销售公司(开发商)退还费用。

同时,考虑到网友反映问题属于合同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问题。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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