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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美然迪亚超市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4910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美然迪亚超市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L716166308工商注册号110105604770448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段**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月21日从北京飞箭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卫龙辣条麻辣棒”(净含量78克,生产日期2023年1月6日,保质期120天)10袋,在保质期内销售6袋,于2023年5月9日销售超过保质期4天“卫龙辣条麻辣棒”(净含量78克,生产日期2023年1月6日,保质期120天)共计4袋,该食品销售单价4.5元/袋,销售已过期“卫龙辣条麻辣棒”金额共计18元。当事人于2023年5月12日从北京新宇恒兴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东亮牌夹馅软麻花”(生产日期2023年5月6日,保质期20天)20袋,在保质期内销售19袋,于2023年5月29日销售过期4天“东亮牌夹馅软麻花”(生产日期2023年5月6日,保质期20天)1袋,该食品销售单价5.8元/袋,销售已过期“东亮牌夹馅软麻花”金额共计5.8元。 综上,我局认定当事人销售上述过期食品的违法所得为23.8元,货值金额为23.8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3.8元;罚款金额(万元)0.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238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2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3-11-02处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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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08 21: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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