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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21日消息(记者 王小畅)21日,记者从澄迈县教育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减轻对学生学业的影响,妥善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前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经澄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澄迈县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前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2日起学生离校放寒假(教职工放假时间按校历执行);各中小学校自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各学校2月12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3日开学(县特殊学校、各幼儿园参照执行)。
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不含九年级和高三年级)自2022年12月22日起调整为线上教学(线上教学期间原则不上新课)。
各校九年级和高三年级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工作,家长和学生可根据健康情况自行选择到校学习,至2023年1月14日放寒假止。开展线下教学的九年级和高三年级,每周一、三、五开展核酸检测,学校实行封闭集中管理,并做好后勤保障。
校外培训机构自2022年12月22日起建议暂停线下培训活动,通过线上平台开展培训活动的,可以继续开展。
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及幼儿,可在居家期间申请到校或到园,各校(园)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师资力量调剂,加强家校沟通,积极做好学生接收及管理工作。安排有学生(幼儿)到校(园)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管理,并做好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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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21 20: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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