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近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巡逻一大队民警在蛟河收费站执勤时,一辆黑色奥迪车缓缓而来,有意躲避交警检查,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证件时,驾驶人神情恍惚说自己忘带了,可让其提供身份证号码时,驾驶人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背下来,民警察觉到驾驶人很可能存在着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立刻带其到执法站进一步核实。
经核实,驾驶人张某确实是无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在铁证面前,张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据张某说,自己没文化,考了几次也考不下来机动车驾驶证。今天家里有事便抱着侥幸心理从吉林开车返回蛟河,没想到一下高速就被执勤民警查到了。
民警依法对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罚款2000元的处罚。张某也知道了错误,保证以后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后再开车。
高速公安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8-31 14:45:01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