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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方日报
坡头国企改革元年,骨干国企已评级为AA+信用公司
国资收益凭何年增20倍?
通过大力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及资产处置、落实企业空置地块出租等,坡头区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受访者供图
坡头区优渥的资源禀赋和营商环境,为国企改革向“新”发力、向“质”前行提供了肥沃土壤。受访者供图
预计用一年时间,把国有资本收益金翻22.5倍,从2023年的80万元提升到今年的1800万元——这是坡头区国企改革定下的目标之一。
把2024年作为国企改革元年,坡头区围绕增强国企核心竞争力的目标,重磅出台一系列关于完善国企监管、人员任职、工资激励等规章制度,推动国企改革向“新”发力,向“质”前行。
南方日报记者 李廷睿
成立总资产81亿元骨干国企
今年初召开的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国企改革”就成为了热议话题。会议提出,湛江市将深入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盘活整合经营性国有资产,引导推进国有资本资源向优势企业、企业主业集中。
方向定下,谁来负责改革的监督管理?对此,坡头区出台了《加强坡头区(湛江高新区)区属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意见》,明确由坡头区财政局具体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出台这个文件,理顺和加强了国有企业监管职责,明确了区财政局履行国有企业行政监管职责,区国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区财政局对区国资公司履行监管职责,改变了原来区国资公司履行监管不力局面,也解决了县级不能成立行政机构对国企监管难题。”坡头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上述出台文件规定,坡头区财政局在推进国企改革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包括指导推进区属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区属企业改革和重组方案的论证和上报、审核工作;制定国有企业考核指标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区属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家及所有者的权益;负责区属企业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负责对区属企业的工作进行综合考察评定,对区属企业的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负责对区属国有控股及其他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区属企业资产处置方案和国有企业融资、对外投资方案;负责对湛江市坡头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区国资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随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稳步推进,坡头区全面掌握了全区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资产等情况。经分类统筹整合全区可开发利用的经营性资产和特许经营权,通过注入、划转、托管等多种方式注入骨干国企,坡头成立湛江市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总资产81亿元,已被评级为AA+信用公司。
国有企业积极利用国家高新区等政策资源,加强市场化运作,大力推进投融资模式创新,不断打造资产平台。目前,坡头区已形成“以高投为主平台,以三家建筑企业为侧翼,其他国企相辅相成、同向而行”的发展新格局,为坡头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提供了强大动力。
率先实行工资总额制度
除了上述文件,坡头区还相继出台了《坡头区(湛江高新区)区属企业领导人员任免管理办法》等5份相关国企改革文件,构建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在政策的指引下,坡头区明晰和强化国资监管机构的工作定位、主要职责,改进监管手段和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区属企业领导人员任免管理和工资收入分配调控。
“企业的长足发展,关键在人才。”湛江市坡头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坡头区(湛江高新区)区属企业领导人员任免管理办法》,国企领导人员由区委统一领导、组织按程序选拔任用管理,不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国企发展的高度重视,更是规范企业管理,发挥核心领导带动作用、为企业积蓄持续发展动能的重要举措。
针对国企员工最关心的工资待遇,《坡头区(湛江高新区)区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作出规定,坡头区属企业实行工资总额机制。在该机制下,区属企业每年度按照国家、省、市和坡头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这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坡头区率先在湛江市县级国企中实行工资总额制度。”上述坡头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该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区属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该负责人介绍,文件出台后,引起坡头区广大国有企业员工的共鸣,纷纷表示与企业负责人一起,共同做强做大企业,进而享受企业增长带来的福利。
“国企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了,能更好鼓励区属企业履行责任使命,提升市场竞争力,为增加国有资本收益作贡献,不断促进国企做强做大。”该负责人表示,这些文件的出台,理顺和加强了国有企业监管职责,加强了坡头对全区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的管理,大大提高了国企运作的效率。
考核激励为国企改革注入活水
作为国企掌舵者的负责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极大影响着企业发展的效益,进而影响着国企员工的收入。对此,《坡头区(湛江高新区)区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作出规定,把国企负责人可获得最高的薪酬标准,从原来的23万元提高到了85万元。
“新的管理办法改变了原来的考核机制,将极大激励企业负责人做强做大企业,进而上缴更多的国有资本收益金。”坡头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年薪制的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是指区属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根据上年度所有正常经营区属企业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以内(含2倍)确定。
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计算公式为“绩效年薪=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考核评价系数×绩效调节系数×绩效分配系数”。企业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以区委组织部考核为准)为不称职的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
任期激励收入则是指与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任期业绩考核结果为90分(含)以上的,按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累计年薪总水平的30%兑现任期激励收入;80分(含)至90分的,按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25%兑现任期激励收入;60分(含)至80分的,按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20%兑现任期激励收入;60分以下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企业负责人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结合本人在企业负责人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及贡献发放相应任期激励收入。
制度确立、线路明晰,坡头区国企改革迈入多措落实重点项目、多点参与招商引资、多维优化资产结构的大踏步行进路——湛江市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已经顺利开工建设;广湛高铁湛江东站综合交通配套工程项目已完成立项,目前正加快启动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示范站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示范点等前期工作;湛江市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参股、合作等方式参与乌石23-5油田群项目开发项目股权投资,目前已达成初步方案……
通过大力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及资产处置、落实企业空置地块出租等,坡头区进一步盘活了资产资源。坡头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深化改革,参与潜力地块土地竞买,认购上市公司优质股权、发展融资租赁业务等,扩大经营业务、夯实资产储备,坡头区的国有资产结构布局已然得到进一步优化,为坡头区高质量发展大局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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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09 09: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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