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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辽宁日报
本报记者 王 坤
“没有小案子,更没有坏小孩。作为一名检察官,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还要有同情心。”这是葛沛麟在办案中常说的一句话。1991年出生的葛沛麟是盘锦市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8年时间里,她始终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用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失足少年照亮前行之路。
16岁的王博(化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成为葛沛麟办理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初次对王博讯问时,他推翻了在侦查机关的供述。面对这个满眼迷茫的孩子,葛沛麟像大姐姐一样与王博谈心,她了解到王博对母亲的感情特别深,就反复耐心地释法说理,打开了王博的心结,令其哭着交代了犯罪事实。
对于犯了错的孩子,葛沛麟总是耐心细致地了解孩子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成长经历,追溯涉案原因,为每个孩子量身定制个性化教育矫治方案,为其早日复归社会创造基础和条件。为让监护缺失儿童能够更好地学习和生活,葛沛麟与盘锦市未保中心合作,为品学兼优的高中生开展爱心志愿者培训,让高中生与监护缺失儿童结对子,实施帮扶,使缺失父母关爱的孩子多了爱心玩伴和学习榜样。
面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葛沛麟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法律监督权力,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指控犯罪。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抗诉案件时,葛沛麟与承办检察官一起做侦查实验、走访案发现场、询问新证人,补强证据,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经过5次审判,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将无罪判决改为有期徒刑四年。通过办案,葛沛麟发现性侵害案件会给未成年被害人带来极大的心理创伤,于是她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心理学知识,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
8年来,葛沛麟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她参与办理的142起案件无一起错案和瑕疵案,先后获得全省未检竞赛“业务能手”和“业务标兵”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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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4 08: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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