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苏州日报
探讨信托制度助力企业重整
苏州中院召开相关研讨会
《苏州日报》2024年03月27日 A02版
苏报讯(记者 冯佳)昨天,市中级法院召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法信聚力 纾困兴企”信托制度助力企业重整研讨会,信托专家、高校教授、银行代表、破产管理人代表、一线法官等共同探讨利用信托机制优势帮助困境企业走出低谷。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研讨会。
信托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具有风险隔离、权益重构、管理灵活等功能作用,能在困境企业的纾困、重整、清算等过程中积极作为。同时,信托是一种金融工具,其横跨资本、货币和实业市场的全牌照优势赋予了信托业务灵活性和广泛性,可满足企业重整、市场环境优化的全流程过程中困境企业、债权人、投资人及行政机关等主体的多元需求。
蔡绍刚指出,破产与金融深度关联、紧密交织,破产程序的顺利推进离不开金融支持。要积极运用,发挥破产服务信托制度优势。人民法院和管理人要加强运用破产服务信托解决问题的意识,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论证引入破产服务信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及时启动相应程序;要依法适用,切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明确设立信托的根本目的是更好维护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利益,设计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并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利益,积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要科学架构,达成信托计划最优方案。要审慎把关相关文件中所涉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发挥好监督职责。人民法院、管理人、信托公司要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预案,提升资产、债权等信息的管理水平;要加强交流,形成破产服务信托发展合力;要加强业务学习,深化沟通交流,促进形成人民法院、管理人、信托机构的常态化学习交流机制,共同助推破产审判与信托制度实践的深入融合发展。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3-27 08:45:1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