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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贺州日报
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装修,业主应如何自我应对?
钟山法院:留存好证明材料以便日后维权 钟山讯房屋装修本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但如果出现延期的情况,业主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近日,钟山县人民法院便审理了这样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2022年8月,古某找到李某及其名下经营的某装饰工作室为自家新房子装修,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由该装饰工作室包工包料承包涉案房屋的装修工程,装修款按装修进度支付,并约定了违约条款。合同签订后,古某预付了装修款45800元,水电工程完工后,又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装修款38000元。然而,瓷砖铺贴还未完成,该装饰工作室便停工了,古某多次催促仍未完工。
合同到期后,双方就涉案装修工程达成结算协议,确认已完工的工程量及应返还的工程款。然而,经多次催款,李某以及某装饰工作室仍未有返还的迹象,古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钟山法院,要求李某、某装饰工作室返还多支付的工程款50413元以及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钟山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收取了原告支付的费用却未如期完工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双方达成了结算协议,因此两被告应返还原告多支付的装修工程款并支付违约金。
最终,该院依法判决李某和某装饰工作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古某装饰装修工程款50413元,并支付违约金。
近年来,装修合同纠纷逐渐增多,经常出现承包方装修了一部分后停工不再装修,多支付的装修款未予以返还等情形。若遇到上述情况,可及时与装修工程承包方书面结算,协商解除合同,并注意留存好结算协议与解除合同的证明材料,以便日后维权。另外,在签订合同时,装修承包方有时会给予付款优惠及赠品诱惑,对此,业主应谨慎对待,要综合考虑承包方的口碑、经济实力及赠品的品质、赠送时间等,采取合理的装修款支付方式,并留存支付凭据等,谨防掉入赠品陷阱。(孔令衍黎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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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05 05: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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