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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方日报
江门法院首次异步审理涉侨案件
一场跨越14小时
时差的庭审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霭莹 通讯员/何奎 牟玉春)身在国外的当事人无法到庭,东西半球时差达十余小时,打官司如何开庭?近日,江门恩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给出了答案,这也是广东法院首次采用“非面对面、非同步”异步审理方式审结的首例涉侨案件。
李某昂、李某翠两兄妹旅居中美洲的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多年。2018年,父亲李某去世,留下两套房屋、车辆、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社保卡余额等多份遗产。母亲颜某起诉到法院,经承办法官梁菊仪“背对背”调解,双方当事人均有意配合法院线上调解。
然而,约定时间却成了问题——当事人一方在西半球忙于工作,一方长期生活在东半球,如果选择同步开庭,存在14个小时时差的双方当事人只能在北京时间凌晨或午后参加庭审。基于本案特殊情况,梁菊仪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使用异步审理系统开庭审理。
异步审理,是人民法院互联网审理的创新模式。与传统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开庭的诉讼审理模式不同,异步审理的涉案参与方可使用随身携带的手机或电脑,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地点,利用零碎时间在网上系统完成诉讼庭审各个环节。
在本案的异步审理过程中,法官指引双方交涉证据、法庭答辩,设置一定时间范围内的调解意见征询、确认调解方案等诉讼事项,并通过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结案当天北京时间9时20分,梁菊仪打开电脑系统程序,发现身处中美洲的当事人已经在10小时前,通过涉侨异步审理系统确认了调解方案。至此,一桩跨越东西半球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顺利审结。
“我以为打官司一定要回国去,没想到还有异步审理这种方式,简直为我们海外华侨量身定制。”李某翠点赞这一模式的便利。涉侨异步审理是江门法院拓展“法+侨”司法惠侨服务的举措之一。近年来,江门法院立足侨之所需,陆续推出“授权见证通”“邑侨通”海外涉侨法律服务点、“邑侨邑路”多元解纷平台等司法服务,有效维护海内外侨胞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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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3-17 07: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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