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凤岗镇出台农民安居房建设管理办法
强化农民安居房施工监管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钟宏连)记者昨日从凤岗镇了解到,《凤岗镇农民安居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前日出台,《管理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全镇农民安居房(个人建房及联户建房)建设管理,强化农民安居房施工监管,保障农民安居房施工质量安全。
记者了解到,《管理办法》对农民安居房建设的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监管内容及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的处理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于农房建设标准,每户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合计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于建设民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的4倍,民房建筑正射投影不得超出宅基地用地红线。建筑层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层,总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6米。首层及以上楼层主动退让用于院落、绿地、停车设施等。
此外,农房建设项目在所属村(社区)进行登记后,经各有关部门组成的核查组联合进行实地核查且符合要求的,核发施工现场公示牌,公开农房建设批准文件、建筑平面图、建房层数、面积、施工单位及人员等信息,自觉接受政府和村民的监督。对违反《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及违反农房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的施工行为,视为违规施工行为处理。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1-12 05:45:07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