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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齐鲁晚报
潍坊新增及复用51处监控
地点均在高新区,闯红灯设备230个、公路卡口设备41个 本报2月13日讯(见习记者宋显达)2月13日记者从潍坊交警部门获悉,潍坊将新增及复用51处监控设备,其中闯红灯设备43处230个,公路卡口设备8处41个,地点均在高新区。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潍坊市高新区道路通行条件、设计时速、交通事故等实际情况,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决定新增及复用相关电子监控设备开展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注意到,公示中公布的闯红灯设备抓拍内容共八项,分别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另外,卡口设备在设置地点50米的路段上的抓拍内容共六项分别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等违法行为。
“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关于新增及复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于2023年2月13日发布,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后,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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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14 05: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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