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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基础性、纲领性法律……”7月11日上午,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桂村文化大院,大兴区法院黄村法庭副庭长万盈正面向100余名村民详细讲解妇女权益保障法。当天清早,全国妇联权益部与北京市妇联、大兴区妇联、黄村镇妇联、桂村妇联的同志一起作为普法志愿者,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据北京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全国妇联“绽放自我·妇女法与我们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的一部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后,全国妇联下发通知,要求把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妇联系统“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推进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网络。近期全国妇联再次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真正把妇女权益保障法送到群众身边。
为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国妇联邀请了张桂梅、宋鱼水、刘洋、撒贝宁、罗翔、徐梦桃等群众熟悉的先进人物和知名人士担任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形象大使,制作了系列主题海报、专题宣传片和公益广告,为基层妇联开展妇女法宣传提供支持。
北京市在组织妇联干部读原文、听讲座、研讨交流的基础上,通过进场站、进网络、进社区(村)的“三进”方式面向妇女群众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
据悉,北京市妇联在东直门、四惠、宋家庄、北京南站、清河、西苑、天通苑北、长阳篱笆房等八个交通枢纽人流密集处以及各社区、村等共张贴海报12000份;投放地铁大屏、导向屏、梯内挂板、电梯轿厢电视、公交电视1.1万余台;在“北京女性”微信公众号每周三刊发妇女法短视频讲座,联动各区妇联共同刊发主题宣传片,线上阅读15万余人次;基层妇联组织观看宣传片、讲座、宣传活动等1万余场,宣传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历史发展脉络,新修订法律的亮点重点,让群众全面迅速直观了解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增强公众法治意识,营造尊重妇女、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责任编辑:龙颖(E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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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13 17: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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