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在我国,人们通常追求“人土为安”的传统观念,即便是在大都市,火葬场内,也是尽快完成后事为佳。
但是,上海的一个情况着实让人不解,一名男子离世已达17载,遗体竟未得到火化,这似乎有悖常理。
2003年金秋十月,黄浦江畔的某处,宝山区的丧事馆内哀声弥漫。一位头发银白、持重的七旬阿婆与馆内工作人员剑拔弩张。
她就是胡琴(化名),今日的她到此是为了尽早安排她逝去多年的儿子下葬事宜。 然而,胡琴无论如何都没预见,馆内工作人员交给她的单据,清晰地记载了她儿子遗体存留17个寒暑的费用——高达二十万巨款。
胡琴愣在原地,好不容易办到的死亡证明,她以为一切都将尘埃落定,但一份天价账单又泼来冷水,让她眼前一暗,反应过来便与馆方争辩不休。
胡琴越说越是泪水涌出,哀诉着漫长而艰辛的岁月。工作人员不禁纳闷,按正规流程,人在去世后会得到死亡证明,凭借该证可迅速处理遗体,胡琴何以让儿子17年未入土?
突如其来的噩运
2002年,胡琴儿子李乐自小就是好学的典范,高考优异成绩录取了上海同济大学,家族的自豪。
遗憾的是,在读大二时,李乐突遭胰腺炎侵袭,被送至上海市新华医院进行救治,病情非常危重。
医生诊断李乐患上重症急性胰腺炎,病况复杂,该病致死率颇高。
过了没多久李乐病情迅速恶化,必须紧急手术。 胡琴彻底懵了,在医院里四处奔波,为儿子付费、准备住院必需品。 时间如流沙消逝,胡琴目光牢牢锁定病床上儿子。李乐经过多次手术,病情依然不容乐观。
这天,医生找到胡琴,通知她尽快缴纳费用,医药费已告罄。 胡琴心中一震,所有积蓄已花光,下一步怎办?
医生了解他们的苦衷,建议写信向院长说明,院长或许会准许先救治,随后再偿还费用。 然而,5月25日,遗憾接踵而至,尽管经历了53天的救治,李乐终还是告别了人世。
胡琴不舍地抓住覆盖儿子的白布,她最后凝望儿子一眼,丈夫拉着她退到一旁,目送儿子消失在视线中。
胡琴悲痛欲绝,挣扎着去索取儿子的死亡证明,她不愿儿子继续留在冰冷的太平间,渴望把儿子的骨灰带回温暖的家。
但未曾料到,她无法处理儿子的身后事,儿子遗体未能火化,原因何在?
巨额未付账单
胡琴说,当年她到医院开死亡证明时,却被告知欠费高达12.4万,必须付清才能取证明。
胡琴不由的想到,为了给儿子治病,53天就花了40多万,怎么还有12万要还呢?
对于已陷入困境的家庭而言,额外的12万显然难以筹措。
李乐父母试图说服医院先行提供死亡证明,承诺逐步偿还所欠医疗费。
但医院态度坚决,他觉得家属现在还欠着12万元的治疗费没给呢!万一开了证明,赖账怎么办!找谁要钱呢?于是死活不给开死亡证明。
普通公民面对这种局面,确实无能为力。
过了一段时间,有人看到两位老人失去儿子,遗体都难以安放,精神也大受打击,感到十分同情。
他们建议李乐父母向相关管理机构举报。
相关部门接获胡琴举报信,赴医院核查,但院方医生认为胡琴散播谣言,觉得她可能精神错乱。
核查显示医院在李乐治疗上并无不当。胡琴仿佛魔怔,坚决认为医院与儿子之死脱不开干系。
在媒体采访时,胡琴回忆起当年情形,言谈间仍能感受到她的怒火,原在李乐住院初期,雷医生表示不需手术,但后来另一位外科医生却声称不手术将有生命危险。
胡琴曾想过转院,但鉴于儿子情况,终未成行。
如今回想起来,胡琴愤而至公安局报案,但经过调查,医院并无犯罪行为,案件未立案。
胡琴继续写信举报医院杀人,希望查明儿子真正死因。
两位老人将一封又一封的举报信寄出,虽然回应寥寥无几,但并没有放弃。
在这个过程中,李乐的父亲因心脏病去世,他临终遗言依然是要母亲胡女士坚持争取儿子遗体的火化。
多年以来,胡女士将此视为人生信念,孤独一人坚守信念。
但没想到的是2003年9月,胡琴收到法院传票,医院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欠款12.4万元才能开具死亡证明。
胡琴的怒火更加炽烈。 气愤难平的胡琴又向杨浦区人大常委会写信,详细描述了医院的医疗过失导致儿子的死。此时的胡琴已认定医院其实是在漫天要价。
在胡琴心中,即便家破人亡、财务败落,她也势必让医院付出代价,还儿子一个清白,还自己一个公正。
与此同时,医院也声明,始终严格按照医疗规程,对胡琴一家的遭遇深感同情,但规章制度不容侵犯。
就这样双方各执一词打起了官司。
迟来的公正
漫长追索对胡琴来说如同进入永无止境的噩梦,她们好不容易躲过了一次偿还债款的厄运,但是儿子依然沉睡在冷藏间中,让她每日夜夜难安。
从这一年秋收季节起,胡琴老俩口开始四处奔波,索要死亡证明,这场寻找延续了17个年头。
2016年,胡琴稀疏的白发、弯曲的身影,如今64岁的她决定放手,不再紧抓医院“医疗误杀”不放,只是想要李乐的一份死亡证明。
2018年12月21日,胡琴终于从上海卫健委那里得到了她期盼已久的李乐死亡证明的复印件。 拿到这张纸,胡琴长舒一口气,似乎看到希望,心想着不久就能把儿子带回。
可是,当她抵达存放儿子遗体的上海宝山殡仪馆时,又遇新情况——20万元的账单等待支付。
若不结清这笔钱,李乐的遗体无法火化。 上海宝山殡仪馆提供的账单明确了17年来,每天30元的遗体防腐费用,累计近20万元。
这让胡琴再次陷入绝望,她悲哀地哭诉,自己靠着微薄的退休金生活,每月还要偿还亲友和医疗的债务。
手中握着20万元的账单,胡琴思考许久,她认为所有这一切的起因是新华医院不愿提供李乐的死亡证明,若非如此,怎会多出这20万元费用?
因此,这笔费用应由医院负责。
时间来到2020年,胡琴不想再和医院拖长时间,她选择了媒体曝光,68岁的胡琴面对镜头,充满了愤怒,她不明白医院为什么不愿出具死亡证明,导致她负债20万元,儿子无法安葬。,此外,胡琴认为医院在治疗李乐过程中存在医疗事故,这也是医院无法提供死亡证明的原因之一。
得知胡琴的困境后,殡仪馆也主动减免了10万元的遗体防腐费用,胡琴只需支付剩余的98600余元。,有人看到胡琴的情况后,捐助了20万元给她,让她可以先清偿殡仪馆的费用,好让李乐的遗体得以火化。
2020年11月14日,李乐的告别仪式在殡仪馆举行,胡琴依依不舍,握住儿子的灵柩痛哭,长达17年的奔波让已年迈的她疲惫不堪。 借助这次告别仪式,胡琴仿佛又老了10岁。
法律解读
也许有人会疑问,没有死亡证明就不能火化吗?
事实上,我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必须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才能进行遗体火化。
或许还有人会想,那能不能在其他地方开证明,比如社区或村委会?实际上这些也是无法操作的,具体细节由笔者逐一阐述。
本案焦点在于医院是否有权仅因未结清医疗费而不出具死亡证明。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
一、医疗机构需为在院内死亡者出具死亡证。
二、居家、养老院或其它场所的自然死亡者,应由区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进行申报、调查后出具死亡证明。
依据上述法规,在医院内去世必须由医院负责出具死亡证明。
对于医院来说,这是其法定义务,是必须执行的任务。违反这项义务便是违法。
在本案中,胡女士支付医疗费是应尽义务,她未能付款并不能免除这一义务。
但医院也不应将出具死亡证明作为其付款的前提条件。
从法律角度看,胡女士未支付医疗费是违约行为,医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同时,医院作为医疗机构亦应依法出具死亡证明,这两者不能混淆。
在此案中,胡女士未能及时取得死亡证明,造成李乐遗体在殡仪馆延误存放17年,额外产生存放费用。
正是因此,殡仪馆才提出必须支付20万元,才能火化李乐遗体。
胡女士负担不起这笔费用,最终选择诉诸法律,将医院告上法庭。
此事上了新闻后,引起公众广泛关注,许多人认为医院行为过于傲慢,太不人道。
不少好心人也捐赠资金,希望能帮助胡女士让儿子得以安息。
医院终归正视了问题,承担了尸体存放的20万元,并额外赔偿胡女士10万元精神损失费。
善良的胡女士退还了所有网友捐款,她认为能料理儿子后事已足矣,不应多收他人施舍。
处理任何事务都应遵循天理、国法、人情三者融合的原则,这起案例中,医院明显忽视了这一点。
我们期待未来能有更合理的规章制度,以规范此类事件。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2-23 12: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