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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山东东营,一男子因家庭纠纷驾车多次碾压妻子致死,引发强烈关注。事发时,有旁观者停车并摇下车窗拍照,未上前阻止,引发争议。对此,律师表示,旁观者无救助义务。
事发时的相关视频在网络传播。视频显示,男子驾车反复碾压妻子的过程中,有人驾车经过时停下,摇下车窗进行拍照。
27日,当地警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王某行(男,37岁)被当场控制。经查,王某行因家庭纠纷驾车将其妻子张某(女,38岁)冲撞碾压致死。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行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有人开车路过摇下车窗进行拍照。
除了关注案件本身,摇下车窗拍照者的举动,也引发巨大争议。
拍照者有不有义务下车进行阻止?是否需要为女子遭碾压身亡承担责任?为此,记者采访了律师。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任张公典律师表示,从视频来看,男子驾车反复碾压女子,情形非常危险,拍照者作为旁观者,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摇下车窗进行拍照,在法律上是没有救助义务的,因此不需要为女子的身亡承担责任。法律规定一定的人有救助义务,比如,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目击的家人。
张公典表示,当然,社会的公序良俗鼓励和提倡见义勇为,对犯罪行为进行制止。旁观者除了拍照取证,还可以及时进行报警,公安机关到来之前,在有必要、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与他人一起,协助保护现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还可以拦住嫌疑人。即使旁观者没有实施上述行为,也不应该被苛责。
上游新闻记者 朱婷 实习生 张栩之
编辑:邹渝
责编:李洋 官毅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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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6-29 1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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