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长孙无忌,唐太宗李世民的大舅子,纵观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了解历朝历代的名臣,长孙无忌都是比较著名的一位,而且长孙无忌在唐太宗李世民设立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榜排名第一,由此可见长孙无忌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
长孙无忌在唐太李世民统治时期,为大唐的贞观之治立下汗马功劳,与李世民的君臣之谊也是一段历史佳话,李世民在临终前还特意把李治托付给长孙无忌,希望长孙无忌继续辅佐自己的儿子成就一番大业!
今天就来了解一下长孙无忌在贞观年间为建设唐朝所做的贡献,尤其是探究长孙无忌“礼法治国”思想的历史传承与创新!
长孙无忌为何会推崇“礼法治国”
1,遵循古制
长孙无忌一生当中参与的国家大事非常多,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参与唐朝律法的编订,而且不是一部律法,是唐朝《贞观律》和《永徽律》以及《唐律疏义》的编订!
因为从上古时期的中国,就开始以礼制管理天下,最早可以追溯至夏商时期,到西周时期,形成一套完整的礼制。
通过礼制治国的内容非常的完善,小到百姓的日常行为规范,大到天子的祭祀活动,都是有着严格的礼制,但是这个“礼制”是奴隶社会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仅仅是礼制已经无法完成对天下的治理!
所谓春秋战国时期,就是因为社会进入到大变革时期,周天子只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西周形成的礼乐制度已经崩坏,所以在诸侯国中间开始产生封建社会思想;
接着百家思想齐放,其中包括法家思想,很多国家发现通过法治才能更好地治国,例如秦国就是以法家思想为主进行治国,最后天下一统,建立中国第一个封建王朝!
但是到汉朝时期,“礼法治国”的思想逐渐形成,并且成为主流,这个可以理解为外儒内法,礼制和法治综合起来使用,这样才能更好地治理国家!长孙无忌在编订律法时,就是从古制中汲取好的方面再根据当时的实际需要,才制定出“礼法治国”的唐朝律法!
2,不能光讲“礼”而忽略“法”
如果只是用先秦之前的“礼制治国”,就是在让社会倒退,不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迟早会出大问题,因为“以礼治国”的前提是大家都能时刻遵守礼制,然后按照礼制的内容去生活,这样的做法在奴隶社会的巅峰西周时期可以实现,但是在封建社会很难实现,毕竟没有人能做到时刻“以礼行事”。
例如各种犯罪行为就无法用礼制来约束,不可能当张三犯了偷盗罪或杀人罪,然后安排一位礼制官员去给他讲道德课程,教育一番就能起到作用,这样的可能性不能说完全不可能,但这只能是“万里挑一”的可能性。
因此为了保障天下所有人的权益和安全,用“礼和法”结合起来才能起到真正治理国家的作用,“礼”其实就是道德思想教育,是治理国家的第一手准备,是人们从道德层面的自我约束,这样的做法只能保证部分人能完全做到;
“法”是第二手准备,朝廷需要制定律法,当有人触犯律法,就按照律法对犯罪之人进行刑罚处置,以此来警示天下人不要做违法之事!这一点也是长孙无忌从唐朝之前的治国理政中得出的结论,所以坚持要“礼法治国”。
长孙无忌“礼法治国”对儒家思想的历史传承
1,继承十恶不赦之罪的律法内容
第一,纲常之礼与律法的融合;即人们不能触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礼制,如果违反三纲五常,会依照律法进行判罚!
例如唐朝律法中有一条叫做十宗罪,分别是谋反(就是指造反)、谋大逆(是指破坏宗庙之罪)、谋叛、恶逆(指不尊敬长辈或亲属)、不道(指没有人性,滥杀无辜)、大不敬(指不尊重皇帝以及偷盗圣上之物)、不孝(是指在意志上不遵循父母意愿行事)、不睦、不义(指打杀上官)、内乱(是指通奸行为)。
这十恶罪行专门放在唐朝律典的首篇,就是告诉天下人,这十条罪行就是常说得十恶不赦,人们若是违反这十恶之罪,将会接受最为严重的惩罚!
而这十恶罪行也是按照儒家思想的礼制内容来进行划分的,这十恶之所以不赦,就是因为十恶罪行直接触动了封建统治者所建立的秩序,并且与儒家引导的礼仪完全相悖,因此作为被首要打击的犯罪行为!
2,儒家礼制内容减轻“五刑”程度
长孙无忌“礼法治国”的思想当中,对刑罚程度也是进行细致地划分,根据罪行的轻重进行不同等级的刑罚方式。
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罚而罚,是站在儒家思想礼制的角度,尽量对人们轻罚,可以说唐朝的律法在“五刑”方面是历朝历代最轻的!
所谓“五刑”是指笞、杖、徒、流、死五种惩罚形式,笞刑是指用竹条打背部或臀部,以十为一等,分五等,从十下到五十下不等;杖刑是指用荆条进行击打肉身,也是以十为一等,分五等,从六十到一百下不等;
徒刑是指监狱坐牢,刑期分为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流刑是指发配流放,根据罪行流放里程分为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
最后就是死刑,主要是绞刑和斩首。其实以上五刑并不是绝对的,就是说如果触犯的不是十恶不赦之罪,都可以通过钱或者其他方式减轻甚至免除刑罚。
3,继承德礼为本、刑法为辅的思想
第一,建立保辜制度;这个礼法制度完全是从中国封建礼制和人情社会的角度来考量的礼法制度,因为这个制度内容是指两个人在打架斗殴过程中,某一方被伤害,另一方可以主动去救治,只要在救治过程中让受伤的一方在一定时间内痊愈,就可以减轻刑罚;
例如律法规定是使用手足殴打他人,拥有十天保护时间;使用某个物品致人受伤,拥有20天保辜时间;若使用刀具等利器伤人,拥有30天的保辜时间;若是下手过重,导致对方骨折等严重伤害,拥有50天的保辜时间。
通过以上律法规定,可以看出这个保辜制度是站在双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也是儒家思想的“慎刑”思想,就是要谨慎地使用刑罚,不要一心只管用刑罚就压制天下民众,凡是过度就会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亲属之间的犯罪行为,根据儒家思想的礼制内容来判定罪行,即以儒家思想的伦理纲常为核心、要讲究长幼尊卑有序,晚辈对长辈的冒犯和违背律法的行为,唐朝律法是绝对不容出现的;
但是长辈在训斥或打骂晚辈,若是造成伤害,官府只会轻罚,这个在《唐律疏义》是有着明确的规定!通过以上两种情况可以看出,唐朝律法中只要不是十恶不赦之罪,都是先从道德礼制层面来解决问题,如果行不通才会用刑法来解决,这个也是古代重视礼教的体现!
长孙无忌“礼法治国”的创新
1,以礼为主,刑法为辅
在唐朝以前,虽然都是在推崇“以礼治国”和“依法治国”,但是在实际过程中,更多是以法治国,例如秦朝推崇法家思想,但是一样允许儒家思想的发展,只不过没有以儒家思想为主流;
而到了汉朝,在汉武帝之前,推崇黄老之学,讲究无为而治,无所谓是以礼治国还是以法治国,总之犯法了就执行,虽然制定了法律,但是也没有强力地推行法律,而且法律制度并不完善!
而汉武帝之后,虽然讲究礼和法,但是两者没有实际性地结合在一起。至于魏晋南北朝政局混乱,更多是推崇法治,礼治在那样的情况下是不现实的!
因此,到唐朝时期,中国古代进入封建时代的鼎盛阶段,有足够好的政治环境支持“礼法结合来治国”,而长孙无忌看清楚这个现实,所以及时地协助唐朝皇帝建立起中国封建社会颇为完善的“礼法治国”思想和律典!
2,以“礼”为基础来制定和衡量刑罚标准
长孙无忌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通过“礼”来规范天下民众,尽可能把所谓的“犯罪行为”扼杀在摇篮中,同时也是希望唐朝统治者不要过于以刑罚的方式去管理天下,还是以“礼”为主,这样可以由皇帝起带头作用,通过德礼教育感化的方式,劝民向善,导民以礼,这样才有利于唐朝政权的长期稳定。
因此,唐朝的律法是以“礼”为基础来制定和衡量刑罚标准,例如前面讲到的五刑,这五刑的轻重就是德礼为基础再去考虑如何惩处犯罪行为!
总而言之,长孙无忌的“礼法治国”思想不仅继承唐朝之前的治国思想,同时还在以前思想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发展,开创出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最为完备的“礼法治国”的律典,对后世1000多年的律法发展有着指导性作用!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6-22 23: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