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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厦门11月27日电 近日,厦门市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4年1月1日起,厦门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将从完善评价体系、强化评价重点、建立举报制度3个层面,强化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
其中,在完善评价体系层面,厦门市将构建起“常规评价”+“专项检查”的评价体系。具体来看,常规合同履约评价将落实省市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新增和完善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及分包合同签订等评价内容,并依托全省劳动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实施全覆盖评价;专项检查则侧重施工承包行为的督导,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着重检查施工承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医社保、工资及考勤等情况核查及材料设备采购、款项拨付等资金管理等内容。原则上每年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合计检查项目总数不低于在建项目总数的10%。
同时,厦门以加强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款项拨付要求、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规范施工承包行为等作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重点。如加强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智慧监管的作用,加强项目建筑工人实名登记及考勤、维权公示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建设、监理、总包、分包等单位管理人员均应配合并纳入省平台进行实名制考勤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为落实施工承包行为的过程监督、信息共享和线索报送,严厉打击施工承包违法违规行为,厦门还将建立举报制度——根据《通知》,2024年1月1日起该市新建项目总承包单位,应在项目部显眼位置设置施工承包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告示牌。其他既有的在建项目,各总承包单位应在3月1日前落实到位。对未按要求设置的,将先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视为未落实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予以处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甚至可能面临信用惩戒、责令停工、实施行政处罚等处置。
“通过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管理,在增强企业诚信履约意识的同时,进一步为厦门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厦门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托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机制,持续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检查,以实现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张萌 陈胤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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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27 1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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