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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清镇巢凤街道
一批发市场突发火情
消防员到场将火势扑灭
后续展开火灾原因
和延伸调查工作时发现
这可不是一场普通的火灾
其背后竟牵扯出三方单位的违法行为
火灾涉事管理单位
据贵州贵阳消防消息,经调查发现,该批发市场存在防火卷帘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关键元器件质量不合格,以及七氟丙烷灭火剂内部气体纯度检验不合格的情况。清镇消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已对该批发市场管理单位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时隔一个多月后,清镇消防在复查时发现该管理单位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清镇消防对火灾涉事管理单位处以罚款10000元整,对直接负责人处以罚款600元整,并将相关违法线索移送市场监督管理和公安部门。
火灾涉事消防设施维保公司
经查,负责该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季度、月度维护保养时,未对气体灭火系统、稳压泵、气压罐及室外消火栓等项目进行维保,且未在报告中记录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清镇消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处以罚款30000元整,并对项目负责人处以罚款6000元整。
火灾涉事消防安全评估公司在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中,存在多条A类、B类评估单项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清镇消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该消防安全评估公司处以罚款30000元整,对项目负责人处以罚款6000元整,并将相关违法线索移送市场监督管理和住建部门。
这三家单位的违法行为
最终合计被罚款8.26万元!
阿消提示
对违法行为说不
无论是市场管理方、维保公司
还是评估机构
都必须严守法律与道德底线
任何违法行为都将面临严厉惩处
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
将消防安全铭记于心、落实于行
切勿等到火灾发生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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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6-01-11 14: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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