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浙江省民政厅近日印发《浙江省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实施办法》规定,对民政领域26种轻微违法行为,若本年度内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当场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比如,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资格,若违法数额较小且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主动整改或在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处罚。民办非企业单位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若违法情节轻微,自行纠正或者限期内改正,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经营额,未造成危害后果,不予处罚。
不只是民政领域,近年来,在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人力社保、应急管理、商务、体育、科技、林业等方方面面,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浙江有关部门都会发布相关事项清单,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不同领域的相关政策文件也陆续推出,《浙江省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就是其中一个体现。
对此,社会首当明晰的是,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并不等于“违法不究”,而是在法律的大框架之下,按照人性化执法的要求,通过“刚柔并济”的方式,兼顾“情理法”三者,让执法更柔性文明有“温度”,更包容审慎有“尺度”,更好守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这不只是浙江的追求,也是国家层面明确的制度和标准。无论是在中央下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还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都可以找到具体表述和依据。
这样的政策规定,对于民众而言,意义在哪里?举例来说,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多起“小错重罚”事件,时常引爆舆论场,引发群众不满,成了社会痛点。最典型的案例便是,有老农售卖案值136.5元的问题芹菜被罚5万元……这类事情过罚明显失当,给群众添了堵,也给法治抹了黑。幸运的是,相关事件曝光后,大多都得到了“纠偏”,或取消处罚或从轻处罚,结果还是好的。
可是,对于这类事件,社会和群众的底线是“不要发生”,而不是“发生了再一个个纠偏”,后者费时费力不说,也难保证没有漏网之鱼,而且只要发生,就难免刺痛民心,伤及民生。
如何从源头上纠偏和杜绝此类事件,是社会需要重点思考的。显然,健全完善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地方性法规文件,而且细化到具体行业领域和具体情形,就是一个有益的探索路径。有了这样的依据,在操作和执法层面,实现“小错不罚”、“首违不罚”,将“小错重罚”等事件扼杀在摇篮里。
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一个手段。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一个个《实施办法》,本质还是用法治的力量,将“过罚相当”的法治原则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落到实处,给群众和企业创造一个更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包容宽容的市场环境,让偶犯“小错”的群众和企业不再“动辄得咎”,群众就业更安心,企业发展更舒心。如此给力政策,说到底照护的还是民生和人心。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1-06 15:45:08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