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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职场打工人认为,从单位顺点价格不贵的小物品,似乎没什么大不了,单位也不会因此解雇自己。
但有一位老员工,竟因私拿了10个茶包被开除,员工不服诉至法院,认为单位违法解除,法院会怎么判?
案情简介
老张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工作了18年,从刚入职时的一名客房服务员逐渐被提拔为酒店总培训师。
某日,老张在下班时被酒店保安发现其手提包内藏有10包立顿牌茶包,老张解释说这些茶包是已退房尚未清扫的房间内客人遗留下的,其未将茶包交到客房部办公室,违反了酒店的规章制度。
事发后一周,酒店的人力资源总监找到老张了解情况,老张坦白道,自己是故意将茶包放入手提包内并让保安检查发现,目的是让酒店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从而自己可以通过诉讼确认酒店系违法解除,以此要求违法解除赔偿金。
酒店认为,老张的行为符合员工手册中“偷窃或欺诈”“挪用公款或侵占酒店任何财物”的情形,构成特别重大违纪,公司据此解除了与老张的劳动合同。
老张则认为,其行为符合员工手册规定“食用客人或酒店的食物、饮料等”的情形,属于严重违纪,但员工手册另规定,两次严重违纪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现自己仅有一次严重违纪,酒店系违法解除。
于是,老张将酒店诉至法院,要求酒店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首先,根据常理,食用与携带出酒店该两种行为存在本质的区别,本案中酒店系针对老张将茶包带出酒店的行为;其次,老张工作的酒店系五星级酒店,其所具有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应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老张在该酒店服务时间已达18年之久,对酒店员工手册的内容理应熟知,况且老张作为酒店的总培训师,更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和高尚的职业素质,在履行培训工作中以身作则。而老张在明知将茶包带出酒店会严重影响酒店形象的情况下,却意识淡薄,疏于律己,其故意程度相当严重。
综上所述,酒店依据相关规定认定老张的行为构成特别重大违纪,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依法驳回老张要求酒店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请。一审判决后,老张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予以维持。
九派新闻注意到,类似案例不在少数。
员工私拿5个桃子3盒酸奶被开除
2015年6月,王小花(化名)入职某酒店从事餐饮部厨房管事员职务。2018年8月,公司解除与王小花的劳动合同,理由为她私自将公司物品(酸奶3盒、桃子5个)带出公司,属于严重违纪。
王小花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驳回了其请求。后王小花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解除行为合法有效。
员工偷拿迎宾报纸被开除
2019年8月,上海某酒店大堂行李员张某将迎宾的4份解放日报藏于衣内带离酒店。事后,酒店以张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张某不服,向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未予支持。后张某起诉至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维持了仲裁结果。
员工私拿食堂鸡蛋被辞退
2015年8月,张某在夜班时私拿食堂鸡蛋,在煮时被发现。公司通知工会后,以其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张某申请劳动仲裁,最后诉诸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审理认为,张某私拿鸡蛋并蒸煮的行为确属不当,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
员工携带公司糖果被开除
2015年1月,朱某随身携带糖果下班被门卫发现,公司以其偷窃公司财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她不服,认为偷窃物品价值较小,不构成严重违纪,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院经审理认为,无论所带之物金额大小,她的行为均属于偷窃公司财物,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员工偷拿2个苹果被开除
2012年10月,上海某酒店2名员工因饥饿,到厨房偷拿2个苹果。单位发现后,经工会同意,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2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不服,以处罚过重为由提请仲裁,最后诉诸法院,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判决:公司解聘有理,驳回员工诉请。
法官提醒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欺诈或盗窃公司财物的,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予以辞退。但仍有员工抱有侥幸心理,忽视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将处罚的严重程度与财物的价值挂钩,认为“顺手牵羊”的行为虽有不当,但不至于遭受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处罚,反而打起了小算盘,认为若单位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则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诚实信用原则贯穿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始终,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和履行劳动关系的基石。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为了稳定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管理水平,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属于依法行使管理权。对于存在小偷小摸行为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无不当,于法无悖。对于劳动者而言,若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则易至恶积而不可掩。劳动者应当诚信履职,恪守公司规章制度,方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上海静安法院、上观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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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16 18: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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