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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成都日报
近日,网红樊小慧直播哭诉自己被前夫的妈妈上门殴打,该事件立刻冲上了热搜,引起了网友关注。女性遭遇暴力第一时间该求助谁?如果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记者邀请成都法院法官以及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王劲夫律师,针对大家关注的热点进行梳理并普法。
樊小慧直播哭诉称被前夫的妈妈上门殴打后,网友纷纷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哭诉无用。”也有网友对樊小慧被打是否属于家暴进行讨论,称“都前婆婆了,应该不算家暴吧!”网友@独守轻风称:“已经离婚了,这就是故意伤害!报警呗。”
对此,王劲夫律师称,首先,按照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执行。因此,如果离婚了,没有共同生活,前婆婆就算实施了殴打,也不能算作家庭暴力。
当然,女性遭遇暴力第一时间应该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只是一般性的推拉撕扯,未造成伤害结果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则不构成犯罪,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家暴包括哪些类型?
成都中院少年家事庭法官表示,家庭暴力包括多个类型。
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
语言暴力(精神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语言,从而引起他人痛苦。
性暴力:强迫发生性行为等。
冷暴力:有些家庭,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的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得比较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恶语中伤、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这些是隐性暴力中较常见和隐蔽的做法。
遇到家暴怎么办?
成都中院少年家事庭法官表示,遇到家暴可以采取多种办法保护自己。
1.寻求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
反家暴法规定,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向属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成都中院少年家事庭法官表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无需提供担保。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需要在先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也不需要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定期限内提起离婚等诉讼。
2.警方告诫书可作家暴证据
反家暴法规定,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根据警方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也就是说警方出具的告诫书可以成为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件的证据。
3.实行临时庇护制度
遇到家暴可以立即报警。按照反家暴法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暴,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4.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反家暴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保护女性 也要为受家暴男性撑腰
虽然从司法案件的数据来看,女性遭受家暴的概率远远高于男性,但实际生活中,男性也会遭受家暴。对此,法官表示,同等保护,也为受家暴男性撑腰。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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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1-18 05: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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