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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1200元机票钱一分不退,只退燃油基建费和订酒店的钱。”在新疆乌鲁木齐工作的吴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花1601元在某在线旅游平台预订了“机票+酒店”套餐后想要取消订单,却发现1200元的机票费用不能退,她觉得非常不合理。(2月5日《工人日报》)
这不是第一例因退改机票引发纠纷的案例。近年来,特价票退改难、机票搭售“默认套餐”等问题饱受诟病,对相关平台的投诉也比比皆是。惹得消费者烦心不已的,归根结底是两个问题。其一,退改难、手续费昂贵。从实际出发,旅客一时看错或偶有急事需要改签、退票再正常不过,但哪怕是刚买完就退票、提前一两月退改,有时都难以退回原款的零头。客服的一句“公司规定”或“消费者需自己看清再购票”,看似有理有据,实则就是话术而已。其二,退改提示不明显、退改收费不清晰。比如上述新闻中的吴女士,在购买套餐时就未曾看到不能改签、不退机票钱的提示。退一步说,哪怕真有提醒,如此条款也是霸王条款。
事实上,2018年民航局就曾发布通知,要求航空公司退改签的费用明码标价,执行阶梯费率,一律取消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的条款。那为何这些霸王条款依然“野火烧不尽”?说到底,所谓“明码标价”“阶梯费率”等要求还是不够明确,让部分航司有空可钻,把相关条款标注得遮遮掩掩,还默认折扣机票“折扣多手续费也高”等原则,硬生生将此类手续费也变成了一项收入。要真正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部门还须加强监管,让航司、平台将收费标准说得明明白白,让旅客有章可循,而不是依靠投诉多、坚持久来解决问题。(皇甫思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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