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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宁日报日前,记者在宾阳县医保中心看到,前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的群众络绎不绝。“从今年1月1日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前或者出院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可直接在就医地进行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在自治区一体化管理范围内统筹区异地就医的,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张圆生介绍道。
据了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的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且报销比例不降低;如不办理备案,参保人不仅要先行垫付全额医疗费用,而且区内市外报销比例降低15%、自治区外降低20%。参保群众可通过广西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广西医保App等线上线下平台办理区内异地就医备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办理。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进行待遇报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进行待遇报销。据统计,今年以来,宾阳县共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超过2800件,累计办理医保异地结算900多人次,医疗总费用531.66万元,其中医保支付347.69万元,个人支付183.97万元,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异地就医垫付负担。
为进一步落实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宾阳县加大异地就医备案宣传力度,让有异地就医需要的群众提前做好备案。同时,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打造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体系。
本报记者郭少东
通讯员李梦旭 实习生黄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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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24 18: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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