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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上海法治报
好友产生矛盾 认为闺蜜“变心”
女子盗好友财物“报复”还陪她报案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姜丽婷
本报讯 金山区一名女子因与好友闹变扭,便通过偷盗财物来实施报复,最后竟还陪同闺蜜一起报案。近日,金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26日0时许,金山公安分局枫泾派出所接居民刘女士报警,称其卧室内的黄金首饰、两万多元现金被盗。接报后,枫泾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陆佳杰、王陈联开展初步调查并通知分局刑侦支队到案发地进行进一步勘查。刘女士拨打报警电话后,还叫来了闺蜜陈某陪同。
在查看公共视频时,民警发现画面中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闺蜜陈某。她在刘女士上班期间在案发地附近出现,离开时手中多了一个小包,形迹可疑。且当晚,民警在勘察现场时,陪同在一旁等候的陈某神色慌张,眼神躲闪。民警判断其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将陈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对其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她交代,两人曾是合租室友,但此前在相处过程中发生不愉快,陈某搬离了两人住所。其间陈某生病,刘女士也未及时前来探望,这使得陈某心里对这段关系更是心寒。于是,陈某便心生邪念想出盗窃刘女士财物的方式进行打击报复。由于两人曾长期生活在一起,陈某对于刘女士的生活作息习惯了如指掌,便于3月25日晚趁刘女士上班期间实施了盗窃,涉案金额三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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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4-18 13: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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