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玉林日报
本报兴业讯 兴业县公安局龙安派出所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案”,不断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近日,该所顺藤摸瓜,抓获一名盗窃手机的违法行为人,为群众追缴回了失窃的手机。
4月11日下午,龙安派出所接到群众陈先生报警称,其中午将电动车停在某超市门口后,不慎将手机遗留在了电动车置物篓内,等他发现前去寻找时,手机已经被人拿走,现在着急万分,请求公安民警帮其寻回。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调取查看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后民警发现,当天14时11分,一名身穿黑色外套,内搭橙色连帽衫的女子靠近陈先生的电动车后,快速地把放在电动车置物篓内的手机拿起装入口袋,然后假装若无其事地离开了。
民警根据女子的外在特征展开了更为细致的走访摸排、调查取证,并联合兴业县公安局合成作战指挥中心对该女子展开追踪。通过民警的不懈努力,终于锁定了大平山镇正阳村的梁某某有作案嫌疑。4月26日上午,龙安派出所民警驱车来到梁某某的家中,恰巧梁某某不在家。当中午梁某某回家后,从家属口中得知公安机关上门找她时,迫于压力,她在下午便拿着偷盗的手机到龙安派出所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了自己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并将盗窃的手机归还给失主。
鉴于梁某某能主动交代违法事实,且自首态度良好,依据法律从轻处罚。当晚,梁某某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5天。
警方提醒:
居民外出时请保护好自身携带的财物,切勿轻易外漏钱财,以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若发现被盗,应及时报警求助。
(陈卉)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5-05 09:45:28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