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泰州日报
莫须有的“打点费”
□通讯员 骥景轩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被交警查处后,牛泉(化名,男,38岁,河南人)不是认真悔过,却动起了歪脑筋。
某年6月12日的夜晚,牛泉和朋友们小聚,酒过三巡,时间指向凌晨1点多钟,牛泉侥幸驾车回家。
侥幸终成“不幸”,牛泉被深夜执勤的交警查了个正着,当场吹气酒精含量达到173mg/100ml,后抽血复测,结果是206.8mg/100ml,实锤“醉驾”,交警对牛泉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牛泉得知“醉驾”会被判实刑,非常害怕。同为工友的周某、张某(女)和朋友马羊(化名,男,60岁,靖江人)谈及此事,马羊当即表示,自己公检法都有“熟人”,有能力搞定。“可以判处缓刑不判实刑。”
牛泉知道后顿时感觉抓住了“救命稻草”。于是带了几条烟,“慕名”约了和马羊见面。牛泉心想,托人办事,总是需要打点打点的。之后,牛泉又多次约周某、马羊等人到餐馆边吃边商量,餐费当然都是牛泉支付。马羊向牛泉拍着胸脯保证:“能成!怎么处理你不用管!”
“要办事,打点费不可少。”马羊向牛泉“开价”5万元。后经一番讨价还价,最后确定3.8万元“成交”。马羊通过周某、张某向牛泉出具收据:“收到材料费、劳务费3.8万元。”
其实马羊也不认识谁,更没有翻云覆雨的能力,为了表示“办事”的诚意,马羊表现得很卖劲,甚至陪同牛泉到司法机关做笔录。
“公安机关对牛泉的调查取证已经完结,案件已经移诉,现在等法院作出判决。”马羊按正常流程询问到进展。从交警大队出来后,马羊却对牛泉信誓旦旦:“没问题,如果判了实刑,我名下的房子都给你!”
看到马羊这么胸有成竹,牛泉越发相信马羊能办成这事儿,更不再追问“打点费”的去处,以及“打点”的进度。
直至次年的9月30日,靖江市人民法院通知牛泉开庭,马羊全程陪同牛泉参加庭审。法院宣布对牛泉判处拘役两个月的决定后,马羊又陪同牛泉做体检、做核酸,目送牛泉进了看守所。牛泉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马羊给耍了。
此时,马羊还不忘再“加点料”。“没事的,我会再来帮你办保外就医!”
“既然事情没有办好,钱多少要退的。”此事也引起了工友张某的不满。马羊还是不温不火,表示等牛泉出来再说,钱是要还的,但是已经花销掉一部分了,接下来办保外就医,还需要“打点”的。
12月初,牛泉刑满释放,发现马羊已经把自己拉黑。牛泉通过张某向马羊摊牌,表示钱不还就报警。听到这话,马羊倒是很淡定:“让他报警好了,我反正不是诈骗!”
牛泉气不打一处来,选择了报警。
让牛泉大跌眼镜的是,靖江滨江新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发现,马羊一贯游手好闲,前科累累:曾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因故意毁坏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刚从“号子”出来不久的他,就又对牛泉下了手……
滨江新区派出所传唤马羊,对此事进行立案侦查。
网友断案
网友们坚定地站在“法律”这一边,表示现在是法治社会,宁可相信法律,也不相信“熟人”;更有义愤填膺的网友认为马羊出狱不久,穿着帮忙的外衣实施诈骗,罪加一等;也有网友指出,周某、张某也是这起诈骗的帮凶,也有责任;不同的声音认为,牛泉和马羊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网友“秋的记忆”:心存侥幸,永远跨不出法盲的圈子,一定要知道,现在是法治社会,宁可相信法律,也不要相信所谓的“熟人”!
律师点评
江苏骥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旭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马羊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制员点评
靖江市公安局滨江新区派出所法制员 何磊
驾驶机动车辆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即达到醉驾标准,而牛泉现场吹气酒精含量达到173mg/100ml,后血液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206.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而且情节严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无法判处缓刑。
马羊的真实目的是骗取牛泉的财物,非法占有故意明显,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的行为,认定马羊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马羊因涉嫌诈骗罪被靖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民警处置
靖江市公安局滨江新区派出所办案民警 王泽清
嫌疑人在明知自己并无能力的情况下,仍隐瞒真相谎称公检法都有熟人,保证受害人不会被判处实刑,并以打点需要费用为由骗取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对公民个人财产以及司法机关执法权威公正性造成较大损害。法治社会不可迷信靠关系办事,遵循法律依法办事才是正途。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7-01 07:45:4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