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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黔西南日报
在网络购物平台、社交平台上,常常能看到有人在售卖“搞笑证书”,商家首页还会注明“某某图文”“图文定制”的字样,头像则是大大的“全国接单”几个字。在其商品主页里,大多数商家写着“不用问有没有,能看见就是有的。点击右下角‘我想要’私信吧”。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多个网络平台、社交平台上,有人打着“图文定制”“车牌框架”的幌子售卖假身份证和假车牌,费用为200元至700元不等。从卖家提供的样图可以看到,这些假身份证、假车牌和真证几乎一模一样,肉眼难以辨别真伪。
(12月21日《法治日报》)
售卖假身份证和假车牌,只不过是近年来制售假证乱象的一个缩影。互联网拥抱生活,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也给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所谓有市场就有需求,有利益驱使就有人铤而走险。出现制售假证乱象“满网飞”,应该引起相关部门足够重视,并找准症结,拿出有效治理措施。
制售假证行为,无论是通过线下还是线上交易,本质上都是违法犯罪。我国刑法对伪造、变造、使用假身份证的行为有专门的法律规制,刑法修正案(九)将买卖假身份证的行为也纳入规定。同时,买家如果购买假身份证后,并在应当提供身份证的活动中使用购买的假身份证的,还可能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情节严重的,可能受到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处罚。
在国家对身份证管理秩序力度不断加大并周延的背景下,相关执法部门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尤其是要牵住互联网平台这根“牛鼻子”。之所以一些人把违法犯罪活动搬到网上,这除了对“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理解不够深入,存在侥幸心理,很大程度则是相关部门对互联网平台的治理还欠一些功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平台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依法补好功课,具体要进一步做好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督。对于互联网平台而言,尽管卖家经常变换搜索关键词,故意避开原话,比如“证”字会使用“正”字代替,“磁”字被“兹”字替换,有的还会使用行业黑话,这给治理带来一定难度,但要破除卖家放的“烟雾弹”却并非是束手无策,完全可以采用“人工+智能”的综合手段进行监管。
在互联网平台上制售假证只是渠道,根子还在线下。具体说,还是现实监管不严密,才使得一些人可以用假身份证去应聘,一些人可以用假车牌过年审。只有多方合力出击,线上线下标本兼治,才可能让制售假证乱象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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