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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台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叶昱含)10月7日下午,台州高速六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期间,发现两起小货车在高速匝道违停事件。巧合的是,这两起违停事件的导火索都是货物掉落,两位司机不约而同倒车捡拾。
10月7日下午2时21分,在G1523甬莞高速玉环入口往台州、宁波方向的匝道上,一辆灰色轻型栏板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该车司机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后方车道间不断穿行,弯腰捡拾物品,过往的车辆纷纷紧急避让。随后,司机上车驾驶车辆在匝道上倒车,并下车捡起后方一个货物放入车厢,一番操作之后终于重新驾车离开匝道。
无独有偶,同样是在高速匝道,面对所载货物掉落,另一位司机同样采取“停车—倒车—捡拾”一连串危险重重的操作。
当天下午4时28分,在G1523甬莞高速玉环入口往温州方向的匝道上,一辆正常行驶的灰色轻型栏板货车突然停车,一名男子从副驾驶室下来,捡拾掉落物品,而司机则是将车辆倒退后下车,两人不断在车道间穿梭,捡拾物品。
发现上述情况后,高速交警六大队立即派出执勤力量前往,及时消除道路交通隐患。民警联系上了这两起事件的当事人徐某和马某,对其安全意识淡薄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他们普及高速公路遇突发状况的正确操作方式。
最终,徐某、马某因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异常情况下停车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台州交警提示:货车驾驶人在行车前,一定要提前检查好车况和货物捆扎情况,要将货物捆绑牢固后再上路行驶。拉载货物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如果一不小心货物掉落,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停到应急车道内并打开双闪,第一时间在货物后方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牌,警示后方来车。货物散落不能自行清理的,要及时拨打12122报警求助,人员不可在现场逗留或在车道内穿行捡拾物品,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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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13 05: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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