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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叔叔
我来上交7发子弹...”
5月26日
余姚凤山派出所迎来一位特殊“访客”
一名中学生说要“上交子弹”
一听是子弹
民警引起了警觉
学生名叫陈泓霖,今年14岁
“这是我在老家玩
无意间在抽屉里发现的”
经过和陈泓霖沟通了解
民警得知这几枚子弹的由来
“你是怎么想到要来派出所呢?”
他回答道
“我在网上搜了《刑法》
知道私藏子弹是违法行为
和家里人商量之后
第一时间拿来派出所了”
民警对陈泓霖的安全意识表示赞扬
随后联系到了陈泓霖家里人
进一步询问关于子弹的来源问题
陈泓霖的父亲告诉民警
子弹放在老家很多年了
可能是老一辈以前打猎用的
具体是什么时候的
也记不清了
5月29日
为表扬主动上交子弹的陈泓霖同学
派出所民警特意前往所在班级
为其颁发了奖状和礼品
对于陈泓霖学法、知法、懂法的行为予以表扬
全班同学纷纷为他鼓掌喝彩
民警向老师和学生科普了枪支弹药宣传
增强了他们对私藏枪支弹药危害的认识
提升了他们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目前,治安大队已将子弹妥善处置
为学法、知法、守法的陈泓霖点赞!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市民朋友如在家中发现枪支弹药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处理,否则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行为,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转自:余姚公安
来源: 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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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6-03 12: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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