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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半岛都市报 孙先生母亲因患脑出血经住院及后期康复治疗已近七个月了,目前基本生活不能自理,该如何申办失能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答:参保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已达六个月或预期持续六个月以上,可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失能评定流程:
(1)申请。申请人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填写《青岛市长期护理失能失智等级评估申请表》,提供失能失智相关的病历材料。申请人可直接向定点护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青岛医保”小程序提出申请。
(2)机构初筛。定点护理机构收到评估申请后,按《青岛市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初筛)表》进行初步筛查,符合条件的上传评估申请信息。
(3)评估及结果反馈。评估机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作出评估结论。评估结果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等方式告知申请人。评估合格后可按规定享受护理保险待遇。(对气管切开、昏迷患者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评估机构应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实施评估,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评估流程,并出具评估结论。申请通过绿色通道评估的,应提供气管切开、昏迷的相关证明材料)。
内容来源:青岛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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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20 2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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