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人民政协报
本报讯(记者 郭帅)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创新设立慈善事业引导资金,对组织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及时、引领带动作用强、资金募集数量多的优秀慈善组织进行激励。为规范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浙江省财政厅还制定了《浙江省慈善事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所称“引导资金”,是指由浙江省级财政安排用于引导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实施期限暂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管理坚持“示范引导、公开透明、绩效导向”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高效。
《办法》明确了资金支持方向,即主要用于支持市、县(市、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慈善组织激励、慈善环境营造等必要的工作支出。具体包括慈善发展激励、慈善组织激励、慈善环境营造等几个方面。
据悉,申报引导资金的慈善组织应是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4A(含)及以上的慈善组织;慈善组织2021年度筹资金额500万元以上;慈善组织上架“浙里有善”平台的慈善项目不少于开展的慈善项目总数的80%。此次申报将组织评定3项内容,即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地区类、最佳慈善组织类和最佳参与项目类,每个类别将确定10个奖励对象。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2-12-20 05:19:41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