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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江苏盐城东台警方对两名酒后驾驶正三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人进行了处罚,并对两人进行了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11月26日13时30分许,章某饮酒后驾驶苏J牌号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东台市S226省道(陈李线)219公里450米处路段时,被东台市公安局唐洋交警中队民警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得章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经进一步检查,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其驾驶的车辆未年检。
11月26日15时30分许,田某驾驶苏J号牌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东台市X308(弶富线)28公里30米处路段时,被东台市公安局唐洋交警中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得田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12月4上午,唐洋交警中队对章某和田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处罚,对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712元的处罚;对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东台警方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开车切勿饮酒,酒后绝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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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2-06 23: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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