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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京晨报
晨报讯(通讯员 戎芬 尹峥嵘 杨昌平 马春芳 王晓春 庞成功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杨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104国道行驶至陈家庄路段时,与行人周某相撞,事故造成周某受伤、车辆受损,所幸周某伤势并无大碍。
江宁交警淳化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询问得知,杨某当时由于分心,没注意到行人,所以造成事故。最终,民警认定杨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严重疏于观察、未减速行驶,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未从人行横道未确保安全下通过,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近日下午1时50分许,江宁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滨江经济开发区春阳路上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据轿车驾驶员沈某叙述,当时路上车辆较少,他便放松了警惕,没有观察后方车辆和行人情况就直接起步,一时疏忽导致事故发生。所幸速度较慢,电动车主受伤不严重,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江宁开发区交警接到报警,称秣周东路广利路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碰擦事故。民警赶至现场,发现一辆大客车与一辆小轿车紧贴在一起,横在马路中间。原来,王某驾车在该路口准备掉头,看到前方大客车太慢,就准备从内侧强超,结果引发事故。
秣陵交警中队近日接警一起事故,一辆小车侧方位停车剐蹭了停在路边的其他车辆,驾驶员称自己刚拿到驾照,对倒车还不熟悉,他被认定担事故全责。麒麟交警中队近日处理了开城路与天旺路路口的一起事故,吴某驾车左转时,一辆电动车闯红灯,结果引发事故,电动车被认定担全责。江宁禄口交警中队民警近日在路口执勤时,看到两辆小车碰擦,经调查,事故系其中一辆小车想加塞变道,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擦,该车被认定担事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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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10 05: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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