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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23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为有效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海口公安交警深入整治酒驾并根据相关法规,对部分酒驾、醉驾人员进行实名曝光。据了解,此次实名曝光的“醉猫”共有10人,均存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是在以身犯险,触碰法律底线,这既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安全文明行驶。
名单由海口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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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23 19: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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