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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法治网
“由于您在我们平台信用级别较高,现在只需要点击所提供链接,输入短信验证码即可免费获取空气炸锅一台。”2022年12月,被害人小玲被诈骗7880元,随即报警。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小玲将资金转给了霍某,随即对霍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由批准逮捕,并批准逮捕其犯罪同伙李某,然而这两人早已将各自新办理的银行卡、手机卡、U盾和密码交给了上线。
为了更好的查清案件事实,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供的17本卷宗材料,534页银行流水信息进行详细梳理,发现其中400多万元资金都转进了苏某的银行卡内,嫌疑人苏某追捕到案后,一个庞大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自2022年4月份以来,苏某伙同卢某、李某分别在河北、河南、内蒙古等多地设立工作室,专门收购、租用他人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他们通过聊天软件接受上线指令,用手机、电脑操作大量非法资金转入、转出。
由于涉案人员较多,临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通过公安数字证书进入侦查办案平台,引导侦查人员运用结构图和网格表,分析汇总涉案嫌疑人和资金。经过近一个多月的奋战,这起横跨三省、涉案金额达3.18亿元的电诈犯罪团伙被成功打掉。该案诉至法院后,霍某、苏某等11人分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七年不等刑期。
案件办结后,临漳县检察院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为统一执法办案标准,出台了《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的证据指引》,同时集思广益,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发布宣传短片《帮信“刑不刑”》,提醒群众重视“两卡”安全,提高群众反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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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24 21: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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