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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西双版纳报
通讯员/刘晓娴
“1、2、3……18户,好,都来齐了,我正式祝贺大家,今后再也不用担心你们的家不在了!”清晨,景洪市普文镇龙勐山某林地内,伴随着一声声鸟鸣,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小马大声地宣布,周围的村民激动不已。
多年前,刘某因债务问题,将自己名下的林地抵押给常某,刘某一直未能偿还债务,常某便向景洪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拍卖刘某名下的林地。
但因历史遗留原因,该林地自20世纪90年代起便居住着18户村民,并定期向刘某交纳承包费。经过调查,除了这片林地,刘某如今并无其他具备执行条件的财产。
“要查封吗?能拍卖吗?卖了林地还了钱,这18户村民怎么办?”小马接手案件后,首先摆在他面前的就是这些棘手难题。
村民们得知自己长期居住的林地可能被拍卖后十分不安:“我们在这里生活了30余年,这可是我们的家啊!要是被收回去了,我们何去何从?请法官帮帮我们!”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为矛盾纠纷化解前端的优势,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普文人民法庭,来到涉案林地进行实地调查、拍照取证。小马与同事们前往林地权属地调取相关材料,并向负责人及办理人员询问调查,详细了解涉案林地承包合同的来龙去脉,随后带着研究制定好的执行方案,再一次奔赴龙勐山。
在与当地党委政府、普文人民法庭和18户村民共同召开的协调会上,小马翻开了准备好的方案材料。
“请各位父老乡亲听我说,常某并不是要这块林地,而是需要法拍林地后得到的拍卖款。既然大家这么多年来一直向刘某交纳承包费,不如直接一次性将林地买下,这样常某能拿到属于自己的执行款,大家的家园也保住了。”
眼见村民们似乎还有些发懵,普文人民法庭的法官小陈站了出来,再次梳理了案情,将流程、法理讲透,并安慰道:“请大家放心,法院一定公平公正处理。”
最终,18户居民均同意共同竞拍该林地。
景洪市人民法院“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和善意执行的举措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支持,不仅帮助被执行人重新积极对待债务履行,使执行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也最大程度保护了林地上居住的18户村民的生存权益。
“到饭点了,先去我家吃个饭吧!”村民向小马和同事们发出邀请。
“不吃了,开始清点工作吧!”小马谢绝了村民的好意,又带着几名同事扎进了林地里。
临别之际,村民们执意要送行,再一次被小马和同事们婉言谢绝。他们踏着夕阳,走在大荒地间的小路上,虽难掩疲惫,却一身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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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08 12: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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