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3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涉及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东靖社区峧头新菜场路157号的舟山市六横星阳排档购进的牛蛙。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牛蛙,现将抽样编号为XC22330908325530170的不合格牛蛙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东靖社区峧头新菜场路157号的舟山市六横星阳排档购进的牛蛙,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生产经营环节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于2022年12月9日向舟山市六横星阳排档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No:CJ-ZC220011)。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牛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实际社会影响,且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期间能积极配合,主动陈述违法事实,根据《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及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予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如下处罚:
一、罚款5000元。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
2023年2月23日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2-27 16:45:10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