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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周到上海网生意场上,为了拿到业务订单,一些企业经营者会请想发展合作的对象吃饭、娱乐,甚至送上一些礼品。六旬退休男子周某就发现了这一“商机”,由自己冒充公司领导、儿子冒充助理、妻子冒充财会、朋友冒充厂长,编造交易机会,让企业经营者为他们的吃喝娱乐、礼品礼金买单。
日前,上海金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合伙伪装身份、针对企业经营者虚构交易机会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周某、周某华、王某、刘某四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混吃混喝后把买单人拉黑了
2021年10月,经营包装业务的金先生在公司内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上海服装集团的负责人周某,公司从事羽绒被出口生意,每年有几百万的订单,想联系本市供应商提供木箱和托盘用于包装,并提出可见面协商生意详情。
见面后,金先生与自称公司负责人的周某、厂长刘某、公司财会、助理等一行四人一同在饭店用餐、饮酒。饭局中,周某拿出木箱设计图纸、木板样材,加上刘某等人在一旁“翘边”,金先生对于几人的身份没有怀疑,饭局后主动结账,双方约定一周后去周某公司签合同。
饭后周某又称当天是自己的生日,要去KTV开心一下,为了拿到业务订单,金先生陪同去周某指定的KTV唱歌、喝酒等,共计花费了一万余元。其后,当金先生联系签约时,周某以家中长辈住院、脚骨裂需要养病为由拖延,后将其微信拉黑,金先生发现被骗后立即报案。
全家扮演身份骗了10名老总
不久,涉案4名被告人相继落网。到案后,他们交代了伪装身份,针对企业经营者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所谓的“公司负责人”不过是年过六旬的退休人员,据周某交代,此前他因犯诈骗罪多次被法院判刑,疫情期间发现企业普遍经营不善,商谈合作有利可图,遂拉上妻儿,搭上旧友,“重操旧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周某伙同周某华(周某之子)、王某(周某之妻)、刘某,经事先预谋,编造周某经营企业需要订购木箱等货物的情况,由周某冒充公司领导、周某华冒充助理、王某冒充财会、刘某冒充生产厂长等身份,多次通过虚构交易机会的形式骗取相关企业经营者信任,诱骗他人与之商谈合作,并为获得业务而提供招待宴请、娱乐消费、礼品礼金等好处,目前已报案被害人达10人。其中被告人周某、周某华、王某参与诈骗金额共计9万余元,被告人刘某参与诈骗金额共计6.8万余元。
法院: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周某华、王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伙同他人骗取公民财物或付费服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周某华、王某、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且四人均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某、周某华、王某、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各被告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的财物或付费服务,侵犯了公民的财物所有权,依法构成诈骗犯罪。
在此,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谈生意、做业务,一定要摆正心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于那些主动送上门的、条件优渥的订单,更需要保持警惕,在交易之前,要对合作企业的人员结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不要轻信陌生人,谨防陷入诈骗陷阱。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姚沁艺 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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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2-25 21: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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