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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新余日报
省人大检查组来余检查农村供水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邓保生率队 赖国根陪同
本报讯 记者王若刚报道:9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邓保生率执法检查组来余,就我市贯彻落实《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国根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新余市第四水厂、龙门口水库、渝水区南安水厂、良山镇等地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各地各单位《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相关情况汇报,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要求。 听取汇报后,邓保生充分肯定了我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工作,认为新余市在抓好《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所涉问题的整改落实上,高度重视、态度坚决,行动迅速、责任压实,措施有力、进展很快。新余在这项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相关经验和做法值得总结,对全省开展好相关工作有借鉴意义。 检查组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的重要意义。要围绕省委确定的奋力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努力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任务,推进水利工程服务乡村振兴,抓好执法检查中指出的农村供水问题和短板的整改,为推动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迈出新步伐贡献新余力量。要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以务实举措和实际成效,来展现新时代人大的担当作为。要围绕问题清单,依法推动各类问题的有效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责任落实的情况、整改推进的难点,依法推动相关问题解决。要结合当前工作,把搞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省委全会精神与抓好执法检查的整改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善作善成、重视宣传效果、协同推进整改,切实推动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余期间,检查组还就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小红陪同检查,副市长贺利华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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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14 12: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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