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南宁晚报
两男子走私香烟数量巨大,偷逃税款上亿元
民警不懈追捕 嫌犯潜逃17年终落网
嫌疑人归案后接受审讯 (海关供图)
本报讯(记者郑芳通讯员覃祚荣)走私团伙利用“大飞”从越南走私香烟偷运进境销售,数量巨大,偷逃税款上亿元。案发后,嫌疑人黄某东、詹某儒负案潜逃,北海海关缉私分局经过长达17年的不懈追捕,终将两人抓获归案。近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5年、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300万元。
2004年1月,南宁海关缉私局开展打击香烟走私专项行动,查获一起重大走私香烟案。经查证,黄某东、詹某儒于1999年至2004年期间,参与从越南利用“大飞”经北部湾海域将走私香烟偷运进境销售,其中黄某东参与走私香烟35227件,偷逃税款1.27亿元;詹某儒参与走私香烟9000件,偷逃税款799.77万元。案发后,两人一直负案潜逃,北海海关缉私分局立即采取上网追逃措施,持续发力追逃攻坚。
2021年,经过长达17年的不懈追捕,在地方公安的支持配合下,北海海关缉私分局于湖北咸宁市将詹某儒抓获归案,黄某东也于同年主动投案。两名主犯的落网为该案的办结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宁海关缉私局隶属北海海关缉私分局侦办的走私香烟案中的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某东、詹某儒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黄某东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判处詹某儒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海关提醒
走私香烟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扰乱国内市场秩序,而且真假难辨的走私香烟一旦进入市场,会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6-11 07: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