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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常碧罗
近年来,我国外来物种入侵数量呈上升趋势,根据《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我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其中,71种对自然生态系统已造成或具有潜在威胁,并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219种已入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最近,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区一大型花鸟市场的多家动植物营业门市将巴西龟、鳄龟、清道夫、水葫芦等外来入侵物种作为商品出售的情况较为普遍,而消费者大多也并不知道哪些动植物属于外来物种,花鸟市场俨然成了一条外来入侵物种流入自然界的“渠道”,具备潜在危害。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切实防治外来物种侵害,按照相关规定,花鸟市场依法负有本市场外来入侵物种的管理职责,应筑好生物安全之门。”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干警宋坪表示,售出的外来入侵物种可能会被随意丢弃或者放生,这可能会严重挤压本地物种的生存空间,对本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
据了解,水葫芦、薇甘菊等外来入侵物种,具有极强的繁殖能力,而巴西龟则是世界公认的生态环境杀手,被世界环境保护组织列为最具破坏性的物种之一。这些动植物如果被随意丢弃、放生,将会抢占本土动植物的生存空间,打破生态平衡,影响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环境,并对农业、渔业、畜牧业、林业和旅游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类问题不容小觑,需要高度重视,否则后患无穷。”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认为负责经营管理花鸟市场的公司存在对外来入侵物种销售管理力度不强、对商户的教育培训缺位、相关警示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经走访调研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销售外来入侵物种的相关规定,但把外来入侵物种作为商品销售又是一种普遍现象,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江北区检察院经充分调研后,向管理该花鸟市场的公司发出检察建议。
“一是不提倡在市场内将外来入侵物种作为商品销售;二是对在售且被列入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的商品,该公司应做好备案管理,经销商应提供进货来源、商品合法性的相关证明材料;三是建议该公司应对商户做好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的市场巡查制度,一查商户销售外来入侵物种是否有合法来源、手续是否齐备,二查商户是否在销售过程中尽到了引导消费者注意义务,主动告知有关商品属于外来入侵物种且不得随意丢弃、放生的相关规定;四是建议该公司在市场内广泛宣传国家对外来入侵物种的管理政策和违法后果……”
“外来入侵物种的市场治理需要找到症结所在,精准发力,才能够督促市场和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宋坪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规定,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是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举措,应当坚持风险预防、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协同配合、公众参与的原则。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公司高度重视,表示将立即对整个花鸟市场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摸底排查,对现有外来入侵物种全部进行备案登记,进一步完善备案登记制度和相关台账;对花鸟市场内部所有商家加强培训,明确售前告知制度,并对商家台账进行持续跟踪监督;同时向商家和消费者宣传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以及非法售卖、擅自遗弃、放生非法入侵物种的违法后果和相关法律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力,充分发挥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的职能职责,与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一道,努力从源头做好市场消费领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的法律监督工作。”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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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21 15: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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